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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 不断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2017年第10期 —— 本期焦点 作者:◆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傅德辉
一、提高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县乡人大在我国五级人大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基础地位。中央18号文件明确指出,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深化对县乡人大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坚定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补齐人大工作短板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发展,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但从整体上看,县乡人大建设仍然是一个明显的短板。中央18号文件为加强县乡人大建设、补齐工作短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从我省情况看,通过中央要求的贯彻落实,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明显加强,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很多短板就显露出来了。因此,更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把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决策部署落细落实,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视频会议是省委对人大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高位推进。省委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近年来先后制发了一系列文件,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规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全省喜迎十九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关键时刻,省委又以视频会议形式首次召开高规格的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会议,蒋超良同志亲自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于绍良同志主持,再次出台相关意见,充分表明省委对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了省委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决策部署的决心和态度,体现了省委对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蒋超良同志讲话和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着力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着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系列要求上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以狠抓落实的成效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二、明确任务,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做好我省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各地要对照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文件要求,全面梳理,逐条对标,确保各项举措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组织建设要到位。一是县乡人大主职分设要落实。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抓落实,抓住今年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例会的机会,把没有专职配备的地方全部配备到位。二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要优化。首先要落实好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规定,不能打折扣或搞变通。其次,要进一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三是县乡人大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加强。按文件要求完成县级人大专工委设置,认真落实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编制单列要求,县(市)人大常委会行政编制不少于23人,区人大常委会行政编制不少于15人,人口较多的县(市、区)还应适当增加。在乡镇人大主席团设置上,要确保乡镇党委成员占1/3以上。主席团要设立办公室,建好“代表之家”和代表履职网络平台,落实大乡镇主席团副职、乡镇主席团秘书配备的要求。要健全街道、园区人大工作机构,防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出现“盲区”。 机制建设要到位。完善会议机制,关键在于保证会议次数和质量。健全议事规则,创新议事形式,完善审议程序,切实保证代表充分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着力提高会议质量。要发挥好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作用,主席团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健全会议内容质量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关键在于实施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要紧紧围绕地方工作大局、中心任务实施监督,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关键在于提高讨论决定的科学化水平。省委将出台落实中办文件精神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正在修订地方性法规,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这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完善人事选举任免机制,关键在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坚持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坚持依法依规,完善机制、规范程序,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基层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完善宪法宣誓制度,探索建立任期述职等履职监督机制。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关键在于加强改进对代表的服务。要健全规范“双联”机制,建好“代表活动室”“代表之家”、履职网络等平台,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方式,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注重加强代表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各级人大对代表的服务。要研究机制建设中的“时、度、效”的统筹协调,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 自身建设要到位。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始终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常委会党组要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同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自身建设各方面工作中去。二是提升履职能力。要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学习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知识,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的能力、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贯彻“四个善于”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有机统一的能力,努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适应性。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做好人大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敢于求真务实,善于履职担当,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完善依法议事程序机制,倡导“三短一简一俭”,提升各类会议和各项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二)全面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要继续大力推进工作创新。 一是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机结合。要坚持突出重点,把服务中心大局和依法履职有机结合起来,集中打好“组合拳”。二是树立“以代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把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做好代表工作的关键环节,把依法探索创新作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活力之源,把各级人大机关建设成为代表履职参谋助手和服务机关。三是确立“提升立法质量与抓好法律法规实施并重”的指导思想。一方面,要在提升立法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立法的选题、起草、协商、审议机制,立良法和管用的法;另一方面,要在加强改进法律法规实施上下功夫,重点放在颁布的法规宣传、配套措施出台、执法主体责任上肩、形成推进实施工作机制上来。法律法规实施既是最好的普法过程,也是检验和完善立法质量的过程。四是大力推进人大信息化建设。今年省人大开通了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下一步,还将推出一个信息化的集成整合方案。各级人大都要善于借助网络平台和现代信息手段,进一步改进履职方式,丰富履职手段,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形成全省人大工作之间的整体合力。 张德江委员长强调,“各级人大都要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推进人大工作,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上级人大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同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实现全国各级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同步发展。”我们要从人大制度发展的角度来认识整体合力,同时从联动实践看,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的迫切需要。要认真总结完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创新方法,加强同市、县、乡人大及相关机构的指导、联系、协同。
三、责任上肩,确保把会议精神全面落到实处 这次会议力度很大,关键在落实,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主动承担落实责任。省人大常委会在蒋超良同志的高度重视和亲自推动下,抓全国会议精神落实是认真的,通过一系列行动形成抓落实的意见和措施,为各地的落实提供了条件。 深入学习领会。要认真组织学习蒋超良同志、于绍良同志讲话精神,结合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对中央18号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及省委有关文件进行再学习、再消化。市县乡人大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深学透,把会议和文件精神层层传达到基层,传达到每一名人大工作人员。要加强会议精神的宣传,形成各级各部门重视、支持、参与县乡人大工作的浓厚氛围。 善于搞好结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把短板搞清楚,注重从地方实际出发,善于做好结合文章,鼓励在结合中创新,特别要注意典型引路。 强化责任担当。贯彻落实效果如何,完全取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主观能动性,取决于责任担当。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争取各部门的支持,主动加强沟通,不能“难”字当头,不能敷衍了事,不能浮在表面。既要下一番苦功夫,还要有一种“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和境界,着眼于人大事业的长远发展,自觉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抓好落实。 狠抓检查督办。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10月中旬要专题报告。10月和11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将会同省委办公厅开展两次督导。市州人大常委会也要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督促推动。
注:本文系傅德辉同志2017年9月20日在全省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标题系编者所加,略有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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