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我当选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这给了我一个参政议政的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通过人大的各种平台,重点关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2015年,我被孝感代表团推荐为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代表联络员,连续3年参加了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的预决算初步审查工作。通过这3年的履职,我注意到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全过程。积极推动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各项工作,探索做好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在丰富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法、拓展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和进展。
审查监督内容不断丰富。将“四本预算”全部纳入审查监督范围是党的十八大要求和预算法规定,省人大已经实现省直部门预决算审查全覆盖。自2017年预算年度起,通过五年轮换的方式,每年选择近30家省直部门,对其部门预决算实施重点审查,进一步提高审查的深入性、实效性,并对部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项目开展审查,对于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预算资金的规范性和绩效性产生了积极效果。
审查监督程序日益规范。根据预算法的要求,在人大及常委会审查预决算30日前,需由预算工委进行预先审查,由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中介机构参与,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财政部门处理;财经委会议进行初步审查,对财政部门研究处理情况进行审核,提出预决算审查意见建议,准备预决算审查报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各代表团(常委会分组)对预决算草案进行审查,财经委根据各团(组)审议意见,向大会主席团(主任会议)提出预决算审查报告。经大会主席团(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大会(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批准预决算。这些程序看上去很复杂,却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要求,我参与了其中部分程序的相关工作,也在相关会议作了发言,有些建议还被采纳,这些工作都为我带来信心和动力。
审查监督力量逐步加强。为进一步发挥省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推选,产生了28名预算审查监督代表联络员,参加财经委、预算工委组织的预算审查监督活动,并在本代表团审议预算相关议题时,起引导和协助作用,我就是这28人当中的一个。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建立了预决算审查监督专家库,目前共有财税、审计、法律等领域专家20人,在预决算审查、相关调查研究中,为委员会提供智力支持,在每次审查活动中,我与很多专家一起讨论问题,与财政及相关预算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预算审查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预算工委还实行预决算审查监督购买第三方服务,在预决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等活动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参与,有效弥补了委员会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审查监督形式不断完善。我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积极推动预算执行在线联网监督,实时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开发软件实行自动分析预警,这项工作在全国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我作为省人大代表,也多次应邀查询相关情况,并将查询结果运用到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这项工作意义重大,使预算执行情况更加公开透明,监督更加准确及时有力。
审查重点更加突出。加强了对政府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这也是贯彻落实预算法的一个重要举措。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转变”要求,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为重点,从项目立项、资金规模、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绩效评价等方面入手,对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监督,拓展预算审查监督深度。这样的工作方式,与党中央和省委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很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具有重要作用。我重点关注了交通运输、教育医疗等重大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绩效情况,对相关部门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发挥了人大代表应有的职责。
今年是省十二届人大最后一年,本届五年的代表工作,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积累信心和荣誉感的过程,只要在代表职务上,我就然要不断努力,深入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作者系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