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已发掘的众多墓葬当中,人们不时会看到这么一种器物,其流行造型为方形底座,其上榫接人、神或鸟兽躯干,头插鹿角,显得恢诡谲怪,狰狞可怖。这种器物,考古学界习称为“镇墓兽”。
“镇墓兽”的命名,源于日本学者水野清一,后来梅原末治在《支那考古学论考》中又有所发挥。此物名曰“镇墓兽”,其实也只是姑且名之而已,因为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镇墓兽”,器身并非“兽”型而是方柱体,亦无鹿角。“镇墓兽”是一种冥器,在先秦时期于楚地仅见。“镇墓兽”此后流行于魏晋至隋唐时期,五代以后逐渐消失。
关于“镇墓兽”的功用问题,诸家之说各异,迄今为止已有“山神说”、“土伯说”、“龙说”、“镇墓神说”、“巫觋说”、“灵兽说”、“祖重说”等多种,不一而足。概而言之,学界对此问题各执一端,根本原因在于“镇墓兽”造型的特殊性及出土的零散性。但是,如果仅从“死生事大”的角度言之,先秦时期的“镇墓兽”有着护佑墓主平安、引领亡魂升天的作用,这应该是大体不差的。
从东周时期随葬“镇墓兽”墓葬的时代及分布范围来看,春秋时期“镇墓兽”仅在湖北当阳和河南固始发现,战国早期主要集中出土于江陵纪南城周边墓地,战国中期开始遍布湖北、湖南、安徽、河南等地。当阳与江陵都是楚国腹地,早期“镇墓兽”在此出土无疑体现了楚人的观念。然而,令人深思的是,迄今为止发掘的楚墓已逾万座,其中出土“镇墓兽”的墓葬仅有400余座,比例不足半成。由此看来,即便在“信巫鬼,好淫祀”的楚地,“镇墓兽”也决非各色人等所共享,此物应当有其特殊的功用。它或许是一个文化符号,是某个人群表明身份的器物。
在《周礼》与《后汉书》等文献中,均有“方相氏”的记载。“方相氏”是保护亡灵的,因此,一些学者把“镇墓兽”与“方相氏”联系了起来。《周礼·夏官·司马》记曰:(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驱疫。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驱方良。”“方良”,亦称“魍魉”,是传说中专吃死人脑子的山精鬼怪。从《周礼》的描述来看,“方相氏”是一个蒙着熊皮,戴着面具,一手执戈,一手扬盾,到墓穴里驱除魍魉的“巫”。“镇墓兽”的形制虽与“方相氏”的形象不合,楚人的礼制和《周礼》所记也并非严丝合缝,但这种“巫”的形象及其职能却给我们破译“镇墓兽”的文化内涵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以现有材料来说,最早的“镇墓兽”见于湖北当阳的春秋中期墓葬中,墓主皆为大夫一族。楚地巫风炽盛,楚巫地位崇高,时至春秋晚期,楚人眼中名列第一的国宝竟然是大巫观射父,由此可见一斑。除了观射父,楚国的公族子弟也有身为大巫的,如曾任楚国第一大县——申县县公的屈巫。《论语·子路》记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可见楚巫绝非常人。巫的神通有大有小,地位有高有低,但通常都有迥异于常人的禀赋和教养,有通天地、人鬼之能,属于特殊阶层。如果这些出“镇墓兽”的墓葬其墓主为楚巫,那么他们随葬“镇墓兽”以明身份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纵观东周时期,随葬“镇墓兽”的墓葬,墓主人的身份绝大部分为“士”及以上阶层,此物基本不出于平民墓葬。考古材料反映的状况,和巫师在楚国的地位是相同的。
湖北省博物馆展出的几件“镇墓兽”,其中有1986年江陵雨台山6号墓出土的彩绘龙云纹单头镇墓兽,也有1978年江陵天星观1号墓出土的双头镇墓兽。雨台山所出的“镇墓兽”,不计鹿角高17.5厘米;天星观1号墓所出的镇墓兽,双头、双身,颈、下身相连,立于方座正中方孔内,双头各插鹿角,方座较高。或许墓主为封君,属高等级墓葬,故而有此双头造型。
《楚辞·招魂》说:“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约,其角觺觺些。”汉人王逸注曰:“言地有土伯,执卫门户,其身九屈,有角觺觺。”土伯是护卫幽都门户之神,它头上长有长长的尖角,这种形象和“镇墓兽”的造型极其相似。楚巫下葬时,根据土伯的形象设计了“镇墓兽”,以之明确自身“巫”的身份,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迄今为止楚墓中的“镇墓兽”基本上都是单出,这也是一个旁证。可以肯定地说,“镇墓兽”属于楚人的戛戛独造,是楚人绮思异想的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