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在坚持“三统一”中 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2017年第6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刘立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重点在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发力。要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上,使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要围绕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规划建设长江新城和长江主轴、推进“四水共治”、吸引百万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自贸区武汉片区建设、精准扶贫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用好法定权,打好“组合拳”,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二是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上发力。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是人大的天职。要把重大民生问题纳入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要坚持立法为民,从法律层面为民生保障提供顶层设计。要健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要走网上群众路线,打造“线上武汉人大”,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三是在创新方式、增强实效上发力。创新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必须做到:把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作为完善工作方式的统领,克服重程序、轻效果的倾向;科学确定工作的目标任务,做“该做、能做、有用、有效”的事;坚持“会议的质量在会前,会议的实效抓会后”,抓好会前准备和会后督查;推进人大工作的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强人大常委会履职服务保障和支撑体系建设。为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拟从以下方面探索:立法工作要围绕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规范公权、保障私权;决定工作要着重建立年度计划机制,规范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程序;监督工作要选好角度、掌握尺度、把握力度,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代表工作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中间搞好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