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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得破”更要“忍得过”
2017年第3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袁浩

    从近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些干部“眼里看得破,肚里忍不过”,被一条烟、一张卡或一个红包诱入了陷阱。结果小管涌演变为大塌方,不得不吞下无法挽回的苦果。

    “眼里看得破,肚里忍不过”,《人民日报》对如今一些贪官的微妙心态可谓刻画得形象生动、入木三分。是啊,有多少贪官不知道贪欲之害?贪官们大都受党教育多年,他们的文化素质普遍比一般群众高,因此在贪官的眼里和心里,并非没有是非观念,并非没有法纪意识,只不过在理智与欲望的较量斗争中,“眼里”虽然“看得破”,也能意识到危险,但终究由于欲望太盛,结果“肚里”还是“忍不过”,使理智败下阵来,落得个可悲可耻的下场,这又能怪得了谁呢?

    其实,“眼里看得破,肚里忍不过”最早出自于明代文学家、思想家冯梦龙的《醒世恒言》。《醒世恒言》中曾讲了一个“薛录事鱼服证仙”的故事,大意是:唐朝时,进士出身的录事薛某因病发高烧,高烧到第7天,梦中自己高热难耐,于是跃入水中,化为一条金色鲤鱼。看见渔翁垂钓,薛录事明明知道有钓钩,但鱼饵实在诱人,犹豫再三,闻得饵香,“便思量要吃他的”。只是到了口边,他想到:我明明知道他饵上有个钩子,若是吞了这饵可不是被他钓了去?我虽然暂时变成了鱼,难道就不能到别处求食,偏要吃他钓钩上的饵吗?于是,到船旁周围游了一遭……薛录事难忍鱼饵的诱惑,张嘴咬钩,结果被渔翁钓了上来。作者最后点评,说这叫“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

    古人说得好:“鱼见饵不见钩,虎见羊不见阱,猩见酒不见人。非不见也,迷于所美,而不暇顾也。”贪官缘何在利诱面前“识得破”,又“忍不过”,而终遭“被钓”之厄运,其关键就是贪婪和侥幸的心理在作怪。因为贪婪和侥幸,有的党员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就忘乎所以,高高在上,干起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事情来;有的随着官位的升迁,就放松了世界观改造,私心越来越重,胆子越来越大,最后铤而走险,滑向犯罪的深渊;有的年轻时尚能严格要求自己,临到退休时就守不住晚节了。“忍不过”使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成了贪欲的俘虏,成了现代“薛录事”!

    “知之非艰,行之惟艰”。党员干部无论何时都应做到知行合一,各级党员干部在面对诱惑时能不能忍得过,关键在于能否“洗心换眼”,做到意志坚定,心有敬畏。只有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常思贪欲之祸,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只有这样,才能敬畏法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才能既“识得破”,又“忍得过”,修成人生“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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