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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 推动汉江水环境改善
2016年第12期 —— 调查研究 作者:◆ 文/罗琼玖 图/本刊资料
保护汉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一直是襄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近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指导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水环境保护工作,创新思路,强化监督,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水环境监督工作,推动了一些突出问题的解决,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十二五”以来,通过大力整治,市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达到省里制定的标准。 一、以执法检查为手段,加强监督,促进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呵护一江清水,为建设汉江流域生态经济带奠定扎实的根基,成为襄阳人民心中的期盼,也成为襄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使命担当。一是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近年来,坚持把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国务院颁布的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放在人大监督工作的首位,常抓不懈。国家于2015年4月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襄阳市于2016年6月3日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共出台治理措施200余项,将涉及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的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二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本届以来,由市人大常委会直接组织以及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到襄阳对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的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活动多达30多次。去年,全国人大环保执法检查组在襄阳检查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汇报了汉江支流唐河上游(河南南阳)的跨区域污染情况,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高度重视,责成当地(河南南阳)限期改善唐白河水环境。在全国人大、省人大的持续关心关注和环保部门大力支持下,唐白河水质污染情况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汉江水被污染的情况大为改观。三是积极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抓好“一江七河”水环境治理工作。2011年以来,先后在老河口、枣阳、谷城、襄州、宜城、南漳等地,对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检查。通过检查,指出了全市水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汉江部分支流水质污染严重、少数工业污染源治理滞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农村面源污染日趋严重等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及时作出《关于加强汉江流域襄阳段水污染防治的决议》并跟踪督办。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把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清理和废止了近年来出台的与环保法律法规相悖的有关文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汉江流域襄阳段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重要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水资源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 二、以专题询问为抓手,聚焦问题解剖麻雀,推动影响汉江水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个重要方式。为加强汉江水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把治理水环境纳入工作要点并以专题询问的形式开展水环境监督工作。8月,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市政府“汉江水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询问中,16名委员提出24个问题。问题不仅直击要害,而且“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场景频频上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给出整改落实承诺。为加强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力度,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为时两年的汉江水环境保护专题询问问题“回头看”。到今年上半年,对询问中16个方面24个问题逐一进行了“结账”,部门整改落实率达到100%。其中,原来直排汉江的太平店、隆中、闸口、鱼梁洲、余家湖、张湾等污水出口在专题询问和“回头看”之后,市政府先后投资7亿多元,建设截污干管123.5公里,建成污水处理厂5座,日处理污水48.5万吨,告别直排现象;老河口市实施了化工企业整体搬迁、沿江堤岸环境改造、净湖、雨污分流、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六大工程”,切实加强汉江水环境保护工作,汉江老河口段水质稳定达到国家二类水质标准,部分指标达到一类水质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均优于水环境功能区划所要求的标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水域漂浮物打捞清理效果较为稳定,清漂队每天清理垃圾约5吨左右……有力的推进了汉江水环境保护工作。 三、以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为着力点,加大整治力度,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群众关切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汉江水环境保护中的带领、带头、带动作用,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人民群众治水护水的积极性,坚持把督促办理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解决群众上访投诉问题和民间环保组织对热点焦点问题的关切,作为开展水环境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近5年来,五级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多达300余件,接受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0多次,共同与民间环保组织(湖北文理学院绿根环保协会)开展大型活动6次。通过采取现场调查、督促相关部门办理、参与承办单位的开门办理等措施,促进水环境保护有关议案、建议及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如:2015年1月,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20余名市人大代表共同提出的“关于强化措施依法保护汉江水环境的议案”,再次被大会确立为唯一议案。针对议案中提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到枣阳市、老河口市、谷城县、南漳县等县(市)区进行检查。各县(市)区水资源保护行动也随即陆续展开: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强制关停一大批乡镇“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展开对流域内440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整治;开展违法排污企业整治,遏制企业偷排、超标排放行为,全市排查出273家排污企业,老河口联谊化工、南漳华海纸业、湖北金环公司等一批污染企业被查处,有效遏制了企业偷排、超排的违法行为;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开展库区日常清漂,流域餐饮船、采砂船、畜禽养殖等污染整治工作得到有序推进……通过综合治理,汉江水环境的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四、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基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作为襄阳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立法机关,顺应民意,于今年1月提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项目计划,将《条例》作为首批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并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作为襄阳被依法赋予地方立法权后的首批重点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提前谋划、高点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增加《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维护法制统一,既衔接上位法现有规定,也注意契合国家正在进行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改方向和环保管理体制改革;体现从严保护的理念,条例明确汉江干流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进行保护,汉江支流水质按照III类标准进行保护,其中已达Ⅱ类水质的支流保持现有水质不降低并逐步改善。与此同时,秉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理念,着力构建襄阳汉江流域水环境政府目标责任制、行政首长负责制、重点保护区等制度,逐步建立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襄阳更高层次的水环境质量保护和水生态系统安全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提升水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 五、以环保世纪行活动为载体,上下联动,促进了汉江水环境的整体改善 环保世纪行作为一项集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一体的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这一活动,全力推进汉江水环境保护工作。本届以来,每年常委会都在环保世纪行前后,召开县(市)区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分析当前汉江水环境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借“环保世纪行”的东风加大监督力度。汉江沿岸的6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纷纷行动,重拳整治。老河口市化工企业多,造成的污染问题多,该市人大常委会向老河口市委提交建议“对水环境保护不力的干部,坚决撤职”。宜城市、樊城区、襄州区等地人大常委会经常组织暗访组赴污染源取证,以专报的方式向当地党委报告,并向市人大常委会通报,然后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就有关问题采取联合执法检查、视察等形式,加大水环境的监督力度。通过市县两级人大上下联动监督,汉江7条主要支流水质得到了改善。近三年来,沿岸县(市)区对上百家“五小”企业进行关闭,强制淘汰了铅冶炼、水泥、印染、化纤、蓄电池5个行业共10家企业落后生产线和设备。 同时,以环保世纪行为载体,始终围绕水环境保护这个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宣传力度。注意把握以正面宣传引导为主,既突出报道先进典型,又敢于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促进了一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如:利用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途经襄阳市的有利时机,将襄州区翟湾村因长期饮用被白河污染的地下水而致病死亡的污染事件反映给新闻采访团,引起了新华社、中国环境报等中央各大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得到国务院和河南省、湖北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河南南阳市也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遏止了水质的进一步恶化。 (作者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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