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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农业气象 保险试点的调研报告
2016年第12期 —— 监督广角 作者:◆ 文/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和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组成部分,对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工作起步较早,但发展速度不快,落后于周边省份。2015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带领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就我省农业保险工作,先后到荆门、潜江、天门等地调研,并赴江西、安徽进行了考察,调研成果得到省主要领导批示,意见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所吸纳,推动了我省农业保险创新发展。 省农业厅积极争取农业部金融支农服务创新项目支持,会同省气象局、省人保财险公司在9个县市试点了水稻天气指数保险。该险种在今年旱涝灾害之年,发挥了补位避灾的“稳定器”作用。8月上旬,农委对农业气象保险试点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业保险主要依据灾害损失进行赔付,由于保险公司难以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赴所有田间地头等原因,造成定损难、理赔难、程序复杂、周期长,使得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并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气象指数保险通过对历史气象资料和农业受损情况的综合分析,运用气象学、农业科学、灾害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原理,把一个或几个气象要素对农作物损害程度指数化,并依据不同等级指数对灾害损失进行保险赔付。其优点是气象数据客观、准确、易于获得,较好地解决了传统农业保险中存在的核灾成本高、赔付时间长以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难以防范等难题。 2016年,我省研究开发了水稻暴雨洪涝灾害、水稻高温热害、水稻制种气象灾害三种指数保险产品,并获保监会批准,其中水稻暴雨洪涝灾害、水稻高温热害气象指数保险开展了试点。根据气候特点,在仙桃试点暴雨指数,在枝江等8个县市试点高温指数。在单位保额的确定上,以县市为单位实行统一保额,仙桃、浠水、麻城、襄州为400元,其它县市为200元。在资金来源方面,除麻城市农户自行承担10%外,其它县市均未收取农户保费。在承保模式上,麻城和浠水专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推广;咸宁、嘉鱼依据粮补面积实行全辖统保;枝江、夷陵、曾都、襄州等地实行“1+1”承保,依据政策性水稻保险投保清单实行全辖或部分乡镇统保。全省共承保中稻116万亩,约占全省水稻种植面积的3.5%,提供风险保障3.06亿元,受益农户20.67万户。收取保费1193万元,其中农业部项目资金支持600万,占比50.29%,县级财政及农户承担594万元,占比49.74%。9个县市均达到了赔付条件,需支付赔款1820万元,其中仙桃市赔款金额最高,为1063万元,夷陵区赔付比例最高,达到了445.83%。 二、试点成效 天气指数保险有效解决了传统保险查勘难、定损难、及时赔付难的“三难问题”,查勘、定损、赔款支付简洁高效,有力支持了水稻种植户灾后再生产。在6月30日至7月6日特大暴雨之后,仙桃水稻生产遭受重创,很多中稻需要改种中晚稻。7月13日,人保财险公司即向3个试点乡镇、33456户农户支付了暴雨指数保险赔款1000余万,亩均77.4元,有力支持了农户灾后再生产。 投保主体满意。天气指数保险用温度和降雨量作为赔付标准,不需要提供灾害证明、索赔申请等各类资料,简单、直接、客观、透明,农户可以自行计算赔偿金额,赔款直接打到农户卡中。同时,保额由200元提高至400元或600元,农户因暴雨或高温干旱受灾,赔款成倍增加,叠加效应显现,深受广大农户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欢迎。 基层干部欢迎。传统农业保险虽然主要是保险公司经办,但由于人员有限,遇到灾害往往是基层农技部门和乡镇村组干部成了查勘理赔的主力,造成农户不理解,导致干群关系隔阂甚至紧张。指数保险有效化解了此类矛盾,把基层干部从具体的经营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回归其本职工作。 放大效应显著。农业部资金投入600万元,带动地方政府和农户投入594万元,支付赔款达1820万元,提供风险保障30658万元,资金直接放大3.03倍,间接放大26倍,不仅有效支持了生产恢复,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贷担保难题,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制度层面有突破。指数保险试点,绝大部分县市都没有收取农户保费,由农业部门项目资金和地方财政共担,解决了困扰多年的收费难题,降低了违规风险的发生概率,解决了查勘、定损和及时赔付的困难,实现了农业保险制度设计层面的突破。 三、存在的问题 对保险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天气指数保险确实较好的解决“三难”问题,但都是保险后端即理赔的问题,对前期承保工作如农户信息收集、保费收取、面积核实等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信息收集不准确,就会出现大量退票;如果面积核实不准确,造成赔款分配不客观、不公平,农户就会出现怨言,形成不稳定因素。 基差风险客观存在。一是天气指数暂不能非常精确反映灾害损失,如高温指数保险,只能确定在连续3天达到35℃以上会对水稻产量产生影响,但具体影响程度还需通过各类试验进一步论证;二是气象观测常规站点密度不够或自动站点设备故障,可能造成通过天气指数不全,与实际损失不符,如暴雨指数,目前仙桃各类气象站点仅能保证一个乡镇一个,但降雨局地性非常明显,势必会产生一定偏差。 制约农业保险发展的突出问题仍有待解决。一是保险品种少。在今年暴雨灾害中,40多个种养品类遭受损失,但纳入政策性保险试点的仅水稻、能繁母猪、奶牛、油菜、棉花、森林等6个品类。小麦、玉米、育肥猪等我省重点种养品种没有纳入中央补贴范围。虽然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开办了一些,但由于保险意识和交费能力问题,没有广泛推开。以育肥猪保险为例,育肥猪保险已纳入中央财政保险补贴范围,但我省未开办。我省生猪年出栏量4500万头以上,但目前投保量仅约150万头,承保率不到5%。本次灾害致使育肥猪死亡约10万头,公司接报案1.5万头,仅为总损失的15%。二是保障额度低。本次暴雨灾害受损最严重的农作物为水稻,受灾面积1500万亩,绝收面积达324万亩,按照2015年农业部门统计的水稻直接物化成本503元/亩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约16.28亿元。而我省自2007年开办政策性水稻保险以来,保险金额一直仅为200元/亩,目前已处于全国最低水平。本次灾害发生后,保险预计赔付2亿元,对种植户的损失补偿不足20%。三是覆盖范围窄。我省水稻种植面积约3100万亩,但今年仅投保1800万亩,覆盖率60%左右。保险报灾274万亩,仅占种植面积的8.8%。油菜保险在5个县市试点,森林保险在14个县市试点,棉花保险在1个县市试点,都没有拓展到全省范围。 四、几点建议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气象灾害具有种类多、范围广、频次高和危害重等特点,而我省气象指数保险工作尚在起步阶段,任重而道远。 加快推进基于气象指数的政策性农业灾害保险。农业是弱势产业,不仅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市场价格波动也会对其造成重大打击。农业保险是世界各国公认的农业生产有效扶持措施,同时也是中国加入WTO后的必然选择。要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全省政策性农业灾害保险,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农业持续发展。 加强气象指数保险的产品研发,提升农业灾害保险能力和水平。开展针对不同作物、不同灾害的气象指数研发,扩大政策性农业灾害保险的规模和品种。 鼓励基于气象指数的商业化农业保险。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针对经济效益高、灾害损失重的特色农业如水产养殖、柑橘、茶叶等,推广气象指数保险工作。 加强保险服务能力建设。天气指数保险一方面有效解决了传统农业保险的客观问题,另一方面对保险公司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险机构需要有更完善的服务体系。天气指数保险减轻了理赔工作量,但对承保服务要求更高。由于天气指数保险增加了农户对农业保险的关注度,稍有不慎,就会挫伤群众的积极性。所以,加强承保机构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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