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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创新人大监督工作
2016年第12期 —— 开篇立言 作者:◆ 文/本刊评论员

1114日,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召开监督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

  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加强人大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国家、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迫切需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依法监督与工作创新的关系,不断拓展监督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监督方式方法创新,从不善于监督、不敢于监督到理直气壮主动监督,全省人大监督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实现了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由程序性监督向实效性监督、由封闭监督向公开监督、由分散监督向统筹监督、由年度监督向连续监督的“五个转变”,进一步增强了监督的前瞻性、权威性、针对性、实效性,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进步,树立了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一切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腐败”。现代监督制度的核心,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制度制约权力。党的十八大指出,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反复强调要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为做好新时期人大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毋庸讳言,当前人大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职能有待进一步深化、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因此,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以主动担当,勇于实干的监督实践和工作成绩进一步树立人大权威。

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人大监督不辱使命,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担当,最关键的是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为民、积极作为。新形势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创新人大监督载体、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科学规范、透明高效运行,推动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职行权,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正确方向;要坚持大局导向、问题导向、群众导向,突出监督重点;要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平台,强化监督实效;要发挥人大工作汇聚民情民智的优势,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监督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惟其如此,人大监督才能找准位置,取得实效,确立权威,从而取信于民,赢得人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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