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多次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探索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使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就要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而跟踪监督不失为监督工作取得成效的好方法。
在人大日常监督工作中,“一次性”监督较多,即只监督一次,不再继续,跟踪监督较少。进行过“一次性”监督后,大部分问题并未得到落实和解决,没有跟踪监督,大部分问题督办落实不到位,到后来不了了之,问题依旧。要想问题得到解决,让监督工作取得成效,跟踪监督应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常态。
大凡需要监督才能解决的事情,都是有一定难度的事情。难事也就不是“一次性”监督才能解决的,需要跟踪监督。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政府或有关部门大多表态很好,“限期解决”、“尽快落实”。但到底是否解决,是否落实,人大必须要跟踪监督,直至把问题彻底解决。
跟踪监督能体现人大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如何行使好这个权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不负人民重托,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所在。监督工作要敢抓真抓,“抓而不紧,等于不抓”,问题依旧。监督工作要敢于较真,一次监督不到位,再次监督,跟踪监督,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体现人大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
跟踪监督能够有效防止监督工作走过场,实际工作中,不少地方的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意思意思”、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你说履职不到位吧,他也去走了个过场,应付了一下,甚至也“提了要求”、“作了指示”,但问题是否解决了就没有下文。提倡跟踪监督,就是要克服此类弊端,变“一次性监督”为跟踪监督,切实履行好人大的监督职权,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及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大监督在我国各项事业发展和进步中越发变得重要,这就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辱使命,履行好职责,杜绝“虚晃一枪”,少一些“一次性”监督,让跟踪监督成为工作常态,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新方式,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质量和效能,让人大监督更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