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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建设中国(湖北) 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议
2016年第7期 —— 代表天地 作者:郭粤梅

  建议人:郭粤梅(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中央委员、湖北省副主委、武汉市主委,中信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案由: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开放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强调要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加强内陆沿边地区口岸和基础设施建设。湖北省区位交通优越、综合经济实力较强、创新优势明显、对外开放基础较好,在湖北建设内陆自贸试验区意义重大、条件充分。

  一是有利于对接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三大战略,带动区域加快开放发展步伐。湖北省是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支点、长江经济带的龙腰,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交汇点与结合部。在湖北建设自贸试验区,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区位交通、市场腹地、产业、科技、人才等优势,形成带动长江中游乃至整个中部地区发展的开放高地,推动内陆腹地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转型发展和崛起步伐;有利于把湖北打造成联络“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枢纽,形成助推长江中游地区向西关联丝路沿线国家,向东沟通全球海洋国家的开放格局。

  二是有利于探索我国开放创新的新路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强调,“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开放创新是目前已批准的4个自贸试验区尚未深入探索的领域。湖北创新资源丰富,创新经济发展较快。武汉东湖高新区是全国第2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居全国高新区第2位。去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将湖北武汉列为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在湖北设立自贸试验区,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科技领域对外开放,学习借鉴国际上推进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先进经验,加快探索我国开放创新的新路径、新方法、新机制,集聚全球高端要素资源,推动我国生产方式变革和技术创新。

  三是有利于优化国家自贸试验区战略布局,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均衡协调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目前已设立的4个自贸试验区均在沿海地区,从完善试验区布局,缩小中西部与沿海开放水平差距的角度看,极有必要在我国内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自贸试验区建设试点。在湖北设立内陆自贸试验区,可以为内陆地区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体系发挥示范和借鉴作用,为内陆地区完善对外开放新机制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四是湖北建设内陆自贸试验区已具备一定条件和基础。湖北经济实力、开放水平在中西部地区处于前列。2015年,全省经济总量近3万亿,居全国第8位;省会城市武汉经济总量达1.09万亿元,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3位。我省现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以及完整的铁路、水运、公路和航空口岸;武汉已开通国际及地区航线37条,国际及地区旅客吞吐量达174万人次,均居中部城市之首;中欧(武汉)国际货运班列货运量及通达地区居全国前列;江海直达航线实现常态化运营,近洋集装箱快班直达日韩、东盟和台湾地区。2013年以来,我省积极学习借鉴上海等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以东湖高新区为载体,围绕行政服务、创新创业、科技金融、对外开放“四大特区”建设,开展先行先试,已形成80多项制度性文件,初步建立起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实行一个部门管审批、商事登记“四证联办”等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

  建议:尽快批准设立中国(湖北)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内陆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是:立足内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建设成为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长江经济带建设示范区、全国创新改革试验区和融入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先导区。目前,湖北省政府已将总体方案上报国务院。建议国家尽快组织评审,完善我省总体方案,将湖北内陆自贸试验区列入下批拟设立的自贸试验区范围。

尽快批准设立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是湖北建设自贸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面积4.05平方公里,包括阳逻港园区(1平方公里)和依托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设置的东西湖园区(3.05平方公里)。目前,该综保区已获国家11个部委会签通过,恳请国家加快批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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