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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探索创新 增强工作实效
2016年第9期 —— 调查研究 作者:严欣友
近年来,京山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创新作为的理念,不断探索创新人大工作方式方法,在提高履职实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体现人大新作为、新担当。 一、突出监督方式创新,增强监督实效 改进工作评议方式,评议监督更有力度。工作评议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有效方式,实践中,县人大常委会在评议内容、对象选择、参评主体、评议大会操作程序、整改督办等7个方面不断完善和改进,效果明显。如在参评主体上,改过去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评为吸纳近百名县人大代表和市民代表参加,增加了民意分量,评议更具广泛性和开放性。在评议大会操作程序上,增设了代表发言点评和询问环节,一问一答,互动性强,现场问的部门负责人一身汗、脸发红、坐不住,压力更大。在评议整改上,建立了部门整改工作“回头望”制度,从注重当年问题整改向评议后跟踪督办转变,解决了评议部门评时积极、评后消极的问题,更好地促进了问题的整改落实,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如通过跟踪督办住建局、环保局、质监局等部门工作整改,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各项改革不断加快,京山被评为全国文明县城,建成了全省首家县级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015年成功创建为全省首个生态县。 开展专项工作报告“两轮”测评,工作落实更有执行力。为了提高常委会审议效果和政府落实的责任,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的办法,对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进行“两轮”测评,有效解决了过去“听一听、议一议,问题依然在”的状况,增强了政府报告工作的主动性和抓问题整改落实的执行力。如2010年8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县政府关于惠亭水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时,认为政府整治行动迟缓、效果不明显,报告最后测评为不满意档次。县政府紧急召开常务会研究落实措施,当年就完成了龙王猪场的搬迁、京兰水泥粉磨站的关闭、大坝餐饮业的取缔等整治任务,再次报告时被评为满意档次。近几年来,先后对国家生态县创建、中国农谷建设等40多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两轮”测评,其中评为不满意的2个,基本满意的6个,有效促进了相关工作的落实。 质询部门工作,解决问题更有刚性。对代表反响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敢于碰硬,运用质询、专题询问等方式进行监督,回应民生期待,增强了监督的影响力和落实效果。如2010年针对代表反映卫生局在办理关于加大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监管力度建议中态度消极,办理期限过后不见面、不办理、不答复的现象,常委会启动了质询程序。在深入调研、核准事实后,11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了对卫生局建议办理工作的质询案,卫生局局长面对面接受质询,回答委员的提问,表明了办好代表建议的态度和决心。质询后,常委会及时跟进督办,直至问题解决,取得了代表满意、社会反响好的效果。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回应民意呼声,分别对百里生态画廊建设等14件建议办理情况和2012年已评议的人社局等5个部门评议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提出了38个方面问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进行了答复,一问一答,回应了社会关切,问出了责任担当,为政府更加自觉依法行政、改进不足提供了方向。 开展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跨年督办,跟踪问效促整改。针对基层反映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和提出审议意见后,政府及部门只注重了当年办理,而跨年办理的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跨年度跟踪督办机制,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人大监督事项的严肃性和落实效果。去年底,组建专班对2012年以来常委会作出的12个决议决定和28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清理督查。今年3月,与“一府两院”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清理督查结果,列出问题清单,将17个未办结的工作交由“一府两院”重新办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突出代表工作创新,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常态化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县人大常委会努力适应代表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探索代表履职的新途径,2007年以来,常态化开展了县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活动,两届来,全县有486名代表先后向选民进行了述职,参加测评的选民代表达1.4万人次。制定出台了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办法,改进述职方法,特别是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以身示范,都以普通代表身份带头回原选区述职,并带动县委、县政府、“两院”等领导代表开展述职,为深入开展代表述职工作作出了表率,实现了述职对象的全覆盖。述职活动倒逼代表加压履职,与选民的联系更紧了,参加活动更勤了,提建议的热情更高了,履职意识和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创新联系代表选民方式,保证民意传递畅通。一是建立联系代表制度。制定出台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联系5名县人大代表,联系和参加1至2个代表小组活动,保持与代表的联系经常化。同时,坚持了半年走访人大代表活动,及时收集民意,转交“一府两院”办理落实。二是推行代表身份公示制。将县人大代表的职务、电话号码等在原选区进行公示,时刻提醒代表不能忘了自己的身份,让选民知道谁是代表、有问题找谁反映,使民意渠道更为便捷,代表与选民联系更为紧密。三是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以代表“六个一”活动为载体,要求代表每月联系一次选民,每年联系选民不少于30人,并督促做好民情日志,将代表联系选民、办实事好事情况纳入年终代表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发挥闭会期间代表作用。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将收集的600多件代表建议归纳整理为258条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大多数问题都得到解决落实。四是建立代表知情制度。坚持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视察调研活动制度,坚持了“一府两院”半年工作向代表报告制度,运用短信等网络平台适时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最大限度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建立5项督办机制,提高建议办理落实率。结合建议办理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和矛盾,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了分线督办点评、主任领衔督办、办理工作“三轮”报告、办理结果满意度复核和跨年度跟踪督办等五项机制,加大建议办前办中办后督办,促进了办理工作的落实。如为了强化办理工作责任,每年分3次听取“一府两院”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为了解决过去办理过程中的被满意现象,探索实施了办理结果满意度复核制度,先后有27件不满意和基本满意建议退回“一府两院”重新办理。为了加强跨年度建议的办理落实,将当年无法办结的部分建议纳入下一年度建议办理目录,进行重点跟踪督办,保证建议办理的真落实、真满意。近几年先后有城区殡仪馆搬迁、惠亭水库保护等7件建议,通过人大再督办得到解决落实,去年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达98%。 三、突出工作机制创新,提高履职水平 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和建立完善符合法律法规、与县级人大工作实际相适应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促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工作评议办法、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办法、人事任免办法、县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表决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20多项制度,指导工作实践,保证各项工作开展程序规范、有章可循。 建立乡镇人大工作考评机制。争取县委重视,将各镇人大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评内容,与全县经济、党建等工作一同考核结账,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作用,提升整体人大工作水平。建立好议案、好建议和先进人大工作集体、先进代表活动小组评选表彰制度,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调动人大工作者争先进位、创一流工作的积极性。 建立人大工作保障机制。坚持主动请示汇报,争取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每届任期内,县委都专题召开一次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文件,县委常委会每年2次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将代表述职、人大评议等工作纳入县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县委重点督办工作,定期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在人大机构、人员选用、经费保障上予以重点倾斜,新增设人大研究室等3个机构,提拔和重用人大干部12名,将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提高标准,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提供了重要保障。 (作者系京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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