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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荆州历史文化 保护立法
2016年第8期 —— 立法经纬 作者:张钦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相提并论,不仅显示了总书记对文化及文化自信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成熟。历史发展充分证明,马克思主义可以与中华文化高度地融合,并促进其发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文化自信,努力做好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工作,既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又有不可忽视的历史作用。

                         一、文化自信的概念及意义

  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宏观而言,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文化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微观而说,文化是凝结在物质之中又游离于物质之外的,能够被传承的国家和民族的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及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等,是人类之间进行交流的普遍认可的一种能够传承的意识形态,是以精神文明为导向的融汇、渗透,是精神文明的保障和导向。

  文化作为一种基因、血脉和传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影响十分深远。一个民族的文化强盛,生命力就强盛。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富强,不仅要靠经济硬实力,最终还要通过文化符号来表达。提出文化自信,实际上就是要打造中国软实力。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富滋养。中华文化其价值独特,植根于中国人的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精神思维和行为方式,至今仍有鲜活的时代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思想资源和强大的精神力量,历久弥新,是我们文化软实力的基础。充分发挥中华文化优势,展示中华文化的不朽魅力,实现中华文化的伟大复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文化自信包含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的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相比,“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增强文化自信,需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做好保护、转化、弘扬、创新工作。

                           二、荆州历史文化悠久灿烂

  在光辉灿烂、连绵无际的中华文化中,荆州的历史文化占有独特的地位:荆州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中心。公元前689年,楚文王建都于郢,经历20代楚王,定都长达411年,荆州创造了堪与古希腊雅典文化相媲美的楚文化。楚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英雄豪气和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无畏精神鼓励了无数后人;屈原反抗强权,为国没落、腐败愤而投江的壮举让人永远难以忘怀;楚词歌赋成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国时期,荆州为群雄逐鹿之地,境内文化遗存遍地;忠义仁勇礼智信的关公文化闻名遐迩。荆州还有不少红色文化的印迹等等。这都是上苍带给我们的无价瑰宝。然而,有些历史文化如古希腊、古罗马、古巴比伦文明为什么会中断?外敌入侵、文化融合,自生缺乏生命力,以及被其他文化冲击都是重要原因。要让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血脉不断、源远流长,需要我们保护传承,而通过立法保护,无疑是一项重要措施。

                         三、以地方立法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20153月,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范围是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对荆州来说,历史文化保护立法的任务在全省最重,责任重大。首先,古城保护立法刻不容缓。荆州是1982年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为该批次湖北省唯一),也是全国保存最完好的四座古城之一,但比平遥古城长,比西安、南京古城真,是我国南方不可多得的完璧。但是,用我国名城保护权威、同济大学阮仪三教授的观点,荆州现在是除了城墙,早已“古城不古”。其二,遗址保护立法任重道远。荆州是我国大遗址保护示范区,楚都纪南城遗址规模浩大;还有以湘鄂西苏区为代表的红色革命遗址,其修缮保护工作任务也十分繁重。如何在保护中加以建设,在建设中加以保护,通过保护进行有效利用,都还面临许多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其三,古迹保护立法时不我待。荆州古墓葬遍地,八岭山古墓群令人叹为观止,仅荆州区范围内有封土堆的古墓葬便达1000多座,无封土堆的保守估计也在5000座以上。村民房前院后,田间地头,随处都可挖出价值连城的“宝贝”。而今盗墓者已经用上了现代化作案工具和手段,而我们还是使用原始的人防办法。面对着时有发生的盗墓行为,打击、防止盗墓无论是人力、财力还是技术,都还相当不适应。其四,“非遗”保护立法不可忽视。由于历史渊源厚重,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除了耳熟能详的三国故事,以及口头传统与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漆器、丝绸工艺等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也需纳入立法范围。

  总而言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文化自信,扎实做好历史文化保护立法工作,是人大的法定职能、社会责任、历史担当。我们要不辱使命,履职尽责,牢记党的教导,不负人民重托,保质保量地完成历史文化保护的立法任务。

                                           (作者系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法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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