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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愿景凝聚筑梦力量 ——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大力推进共享发展决定始末
2016年第8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文/本刊记者 楚仁 图/栾丽娜 允桐

    “赞成票超过半数,通过!”72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伴随大会主持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的话音,《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获高票通过,这是6100万荆楚人民的共同心声。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小康路上不落一人。这是时代的共同呼唤,更是荆楚人民的期盼。湖北为何率全国之先出台大力推进共享发展决定,背后鲜为人知、引人注目的事实,从中既可以洞察到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理念上的变化,又为地方立法者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依法行权把党的主张变为人民共同意志

  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还存在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高,部分群众生活仍比较困难等问题。为此,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用“幸福湖北”建设凝聚人心、集聚智慧、汇聚力量。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共湖北省委提出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争创落实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先行区、示范区。倾情民生共享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为推进我省共享发展,根据省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制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列入今年工作重点项目。通过作出该《决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共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变成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一致行动,及时把基层人民群众近些年共建共享的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726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作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时说。

  成立起草专班、收集汇编专家研究成果、多次调研座谈、数易其稿形成征求意见稿……今年3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法规工作室、省社科院有关人员参与的起草专班。为起草好《决定》,起草专班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共享发展与社会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收集汇编并参阅了有关专家关于共享发展的研究成果。在认真研阅参考资料的基础上,先后开展2次调研,召开5次座谈会,经数易其稿,形成了决定征求意见稿,印发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征求意见。

  李鸿忠同志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决定》的立项和起草工作,先后对《决定》起草的指导思想、《决定》的主要内容、《决定》中重要内容的表述等,提出明确意见和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具体指导《决定》的起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先后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起草专班关于《决定》起草情况的汇报,对文稿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乔余堂同志多次组织起草专班逐句逐词研究修改。78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对决定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711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了决定稿,提出了修改意见。714日,经主任会议审议,同意将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共享发展理念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决定》用两个“鲜明”阐述了共享发展的深刻内涵,即科学表达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鲜明指向,彰显了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的鲜明特征。号召全省上下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全省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坚守底线,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幸福湖北,实现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决定》提出了共享发展七个方面的实现路径,同时提出了所要达到的目标任务,努力做到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共享发展落到实处。”李春明同志说。

    明确提出共享发展实现路径。一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加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完善脱贫攻坚体制机制。要求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要求,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四大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打赢脱贫攻坚战。强化农村扶贫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到2019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三是完善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统筹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四是完善帮扶困难群体体制机制。要求加强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健全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制度。五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健全和落实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制度。围绕“营造绿色山川、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绿色城镇、推行绿色消费、树立绿色新风”,建设美丽湖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六是完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政策措施。坚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律援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开展平安湖北创建活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七是完善促进发展的体制机制。要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牢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千方百计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共享发展涉及面广,需要系统谋划,强化保障措施,合力推进,《决定》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共享发展落到实处。一是立法引领作用。坚持立法先行,抓紧制定、修改和有效实施发展社会事业、保障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为引领和推动共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规划保证作用。省政府要围绕推进共享发展,进一步主动有效对接国家规划,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重点推进脱贫攻坚、就业创业、收入分配调整、教育现代化、健康湖北建设、住房保障、应对人口老龄化、关爱困难群众、完善社会保障等九大重点任务。三是政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四是监督促进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共享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决议、决定等得到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要运用行政监察、审计监督、问责追责等方式,加强对共享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共享发展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彰显为民情怀人民利益至上宗旨

    “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就大力推进共享发展作出决定,很有必要,意义重大!”“决定立意很高、主题很好、思路清晰、内容丰富,赞成提交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

    727日上午,盛夏的江城武汉,赤日炎炎似火。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就大力推进共享发展决定草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而为,作出关于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为民情怀和人民利益至上的工作宗旨,是继2014年作出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又一次重要实践。出台大力推进共享发展决定非常必要、非常及时。

    “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依法作出决定,很有必要、很重要,也有法律依据,彰显了人民至上的宗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汉宁极力赞成出台《决定》,此对决定草案给予高度肯定。“从2014年作出绿色发展决定,到今年作出共享发展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有力推进湖北改革创新发展。”曲颖委员说。

    同时,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赞成经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全面推进共享发展,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胡志强委员认为,决定草案提出的“保障基本、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坚守底线,完善体制机制”的思路非常好,建议更加具体一些。“一是把握基点,基点在于让老百姓劳有所得、劳有所值;二是把握基层,人力、物力、财力真正向基层倾斜;三是把握基础,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加大投入。” 马建中委员建议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讲了很久,但力度不大,进展很慢,决定中应提出具体措施来加以推动。”他同时提出,“建议在决定中强调对城镇困难职工的扶贫帮困问题,提出要求和措施。”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杨想森认为,推进城乡教育均等化是“共享”的着力点,“现在,城乡教育呈二元体系,要解决这一问题,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农村教育,要改善农村教师编制管理,督促农村教师待遇的落实。”

  分组审议后,起草小组认真综合整理、研究领会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并在充分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决定建议表决稿。2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提请表决获高票通过。

  李鸿忠同志主持会议时强调,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共享发展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变成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全省上下要按照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决定》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共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的湖北篇作出应有的贡献,让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

“省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彰显了人大责任担当。我们要增强责任意识,上下同心,抢抓发展机遇,用又好又快的发展成果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为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湖北新的更大的贡献。”列席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刘锦秀,饱含深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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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

共享发展,即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善始善终坚持共同享有的原则,从共同享有资源、机会,到共同享有成果,都体现了公平正义,也包含了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过程。共享发展中“共享”是前提,是发展终极目标的价值追求,“发展”是核心,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永恒主题。共享发展便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发展的主旋律之最强音之一。“共享”概念的出现有着时代的特征与烙印,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以人为本,共同富裕、共同发展的思想与时代特征相结合,赋予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内涵,进行理论创新提出共享发展理念。但共享发展所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特征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一以贯之地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十八届五中全会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的基础上,更加丰富完善了共享的内涵与外延,并确定为我们党支撑“四个全面”战略格局的发展理念。简言之,共享发展就是一个共同创造、共同享有、共同富裕、共同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乃至共同建设更加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动态过程,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一个公平正义价值追求,是旨在建设幸福中国的发展理念。

 共享发展的重大意义

“十三五”规划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制定的第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开拓性”五年规划,是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间节点上的“收官性”五年规划,也是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基础的“奠基性”五年规划,意义非常重大。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创造性地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内涵更加丰富,使命更加艰巨,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理念的新境界、新思想和新理念。

共享发展的历史演进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无论是处于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无论是发展的顺境还是逆境,都始终不渝地致力于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风雨同舟。即便是在1957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这20年的时间,我们党并未因犯错误而失去民心,而是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纠正错误,继续前行。究其原因,中国共产党官民一致共克时艰、共享有限发展成果的共享制度从根本上起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在今天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现实面前,广大老百姓对我们党有信心,也是与我们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引下,下大力气缩小差距、改善民生的伟大实践密不可分,特别是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让我们的人民看到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希望,产生了对美好未来的稳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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