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提出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让全省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共享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既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更是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勇于担当和实在行动,彰显了为民情怀和人民利益至上的工作宗旨。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小康才能真正造福于全体人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扣时代脉搏,顺应人民期盼。省委提出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争创落实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先行区、示范区。共享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天地之大,黎元为先’。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着力保障基本民生。”把共享作为发展的终极目的,指明发展价值取向,把握科学发展规律,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党的宗旨、科学谋划人民福祉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突出人民至上,致力于解决我国发展中共享性不够、受益不平衡问题,彰显了中国化当代化大众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
保障和改善民生永远在路上,没有终点。改革越是深化,更要重视平衡社会利益;发展愈是向前,更要体现改善人民生活上。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面对全省人民不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新期盼,要求必须直面全省城乡和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还不高,部分群众生活仍比较困难的突出问题,激发出更强的紧迫感和行动力。啃下“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的硬骨头,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要求我们坚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坚守底线,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确保共享发展有力、有效推进,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共享发展,就要拿出勇气,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拿出改革创新的精神。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省人大常委会适时依法作出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正是从立法层面对大力推进共享发展进行总体规划和制度设计,把基层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为引领和推动共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非常必要、及时。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共享发展;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共享发展有效推进。
决定的生命力在于贯彻落实。共享发展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事关湖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荆楚人民幸福安康。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进共享发展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民生决定目的”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决定,让发展更有温度、让幸福更有质感,为实现“率先、进位、升级、奠基”的总体目标凝聚起强大力量,团结6100万荆楚儿女朝着共同富裕全面小康的目标稳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