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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发言
2016年第6期 —— 本期焦点 作者:谭先振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省人大常委会,让我有机会站在这个庄严而神圣的地方,向各位领导、同志们汇报思想和工作。

  我叫谭先振,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1983年大学毕业,我主动申请回到家乡当了一名乡镇农技员。后来组织上调我到荆州地委、省委组织部,从事政策研究和干部工作。2001年我走上了厅级领导岗位,担任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恩施自治州委常委、统战部长、组织部长、州委副书记。2010年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维稳办主任,2013年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对党的事业、国家的前途坚信不疑,对组织、对人民常怀感恩之心,努力做一个遇功谦让、遇责担当、工作忘我、为人无私的党员干部。近几年以来,我尽心尽力,克难攻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和政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省委政法委机关建设,尽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  

  这次组织上提名我为省司法厅厅长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唯有竭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才能不辜负组织、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我将努力做到:

  政治坚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确保中央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面对重大政治考验,旗帜鲜明;面对各种歪风邪气,坚决斗争;面对各类风险挑战,迎难而上。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遗余力、无私奉献。

  勤奋工作、勇于担当。始终坚守发展之责、改革之责、民生之责、党建之责、稳定之责,做一个有信仰、有原则、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具体来讲,要依法履行好“四项职责”、发挥好“四大作用”:即依法履行监管教育调解职责,在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湖北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法履行法律服务管理职责,在落实《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法履行普法依法治理职责,在夯实平安、法治湖北建设基础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法履行服务保障司法职责,在维护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更大作用。

  执法为民、接受监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信仰,严格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服务水平。认真贯彻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及时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不断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严格自律、清正廉洁。始终敬仰党的事业,敬畏手中权力,敬重所服务群众,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严格遵守《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政法机关铁规禁令,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守好法律、纪律、政策、道德底线,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再次感谢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对我拟任职务的审议。我将诚恳地接受本次会议的审议决定,无论是否通过任命,我都会以此为新的起点,一如既往地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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