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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体检单”看紧“钱袋子”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观察
2016年第6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图/李春明 张凡 段志刚

  审计整改,考验着政府审计的效率和权威,关乎着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体现出人大财经监督作用的发挥成效。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要求,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在加强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方面不断出实招,取得了一些较好的效果。

                       深入调研出“实规”

  换届以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加强调查研究,适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做法转化为制度,推进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深入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基础。一是市内调研摸实情。2012年6月,新产生的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为把财政预算监督、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深入了解当前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的现状,研讨做好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思路与对策,组织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召开全市人大财经监督工作专题会议。同时,由市人大常委会主导,从市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3个调研小组,深入市直30多个财政预算单位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和审计整改监督工作专题调研,用1个月的时间,基本摸清了市直部门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审计整改相关情况。二是外出考察学经验。201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毓军、李逸章多次带领财经委、预算工委、财政局、审计局有关负责人一起,到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黄冈、鄂州、恩施以及沈阳、哈尔滨、重庆、四川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审计整改监督好的经验和做法,开拓思路,取长补短。

  领导高度重视。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咸宁市人大工作机制创新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审计查出问题跟踪督办机制。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先后4次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在出台审计整改相关制度文件前,一是积极争取市委的重视、支持。为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和审计结果运用,胡毓军先后3次向市委主要领导汇报,听取市委意见。二是专门邀请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参与研讨,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如在常委会审议《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草案)》时,时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亲自主持会议并参与修改。三是主动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

  出台制度文件。在市委支持、领导重视、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市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实际,将审计整改监督工作中好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2015年1月,在认真总结2013、2014年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出台《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2016年3月,按照鄂办文[2016]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领导指示,研究形成《中共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关意见的请示》,报市委批转。2016年3月,出台《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在线监督网络中心实施方案》,加强预算执行在线监督和审计整改在线监督。

                     强化监督出“实招”

  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处理,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制定的审计整改监督制度开展工作,监督刚性得到不断增强。

  听取和审议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常委会除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外,还根据市政府报送的被审计单位名单,选取2至3家单位,作关于本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在满意度测评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报告不满意的,责成市人民政府或被审计单位继续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常委会提出后续整改情况的报告,对补充报告仍不满意的,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其他监督程序。

  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追责问责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调查处理,把审计查出问题与纪检监察处理结合起来,做到敢监督、真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每年12月还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问责追责情况的报告,并重点关注省交办专项审计、省委巡视组交办审计、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等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加大审计整改相关信息公开力度。每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都以正式文件形式将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满意度测评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党建、综治、目标考评等评奖评先的主管部门,作为审计整改单位的干部任免与奖惩的依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问责追责报告及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结果,由市人民政府、被审计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多方合作出“实力”

  在开展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及其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既各司其职,又协调合作,共同参与跟踪督办,形成整改合力。

  市人大主导督整改。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满意度测评审计整改相关工作报告后,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切实推动整改落实,一是下发整改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责成被审计单位切实加强整改。二是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专题整改会议,成立整改工作专班。三是市人大常委会抽调专人组成工作小组,深入到30%左右的被审计单位,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四是每年听取审计部门2至3次审计整改专题工作汇报。

  市政府积极抓整改。市政府在收到有关审计整改的审议意见后,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市政府审计整改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对照报告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市政府督办室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积极协调审计、财政和监察等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和追责。

  职能部门促整改。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要求,对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及时进行审计回访和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在认真整改财政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协助审计局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市监察局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线索,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在干部任免、评先评奖等工作上都要查证相关单位接受人大财经监督、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促进各部门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整改单位积极改。收到审计工作报告后,整改单位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报告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根据审计查出问题的内容,制定整改工作落实方案,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开展问题核查,对查找出来的全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严格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制度不建立不放过。

                       审计整改出“实效”

  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刚性,凝聚工作合力,整改成效得到显著提升。

  政府及相关部门自觉接受人大财经监督的认识不断提高。对政府财经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2012年以来,常委会通过不断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力度,强化审计查出问题追责问责和整改结果运用等一系列刚性措施,及时纠正了经济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有力地规范了财政经济秩序,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有效运行,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同时,也强化了领导干部履责意识和正确行使公共权力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认识不足、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得到有效转变,自觉接受人大财经监督的认识不断提高。2015年,《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出台后,市长丁小强亲自在上报的审计结果报告上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拿出具体措施,逐项落实整改。时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晖亲自安排审计整改工作。近3年来,每年都有近半数的审计查出问题的市直单位主动到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汇报整改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被审计单位整改主动性逐步增强。被审计单位逐步转变思想认识、重视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作为规范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由被动整改转为主动整改。如2015年,市政府先后确定市交通局、市林业局为2013年度,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为201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的单位。3家单位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到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请示汇报,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组成人员汇报说明情况,根据初审意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如市林业局将坐支应上缴的房租收入20.2万元全额补缴财政专户,超范围发放的补贴全额退回等;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向相关单位收取的协案费29万元全部上缴财政,挪用的案件暂扣款逐步退还等。

  审计整改压力传导逐步加大。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完善对审计发现问题的问责追责报告机制,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力度,传导审计整改压力,倒逼责任落实。2015年3月、12月,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局关于2013、201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问责追责情况的报告。其中2013年度共问责追责83人, 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014年度共问责追责11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诫勉谈话30人,约谈14人,批评教育57人。既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又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有效维护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

整改效果整体逐步向好。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加强审计整改监督指导和跟踪督办,将审计综合整改报告、追责问责报告、部门单项整改报告相结合,推行整改满意度测评监督机制,加大审计整改相关信息公开等具体举措,为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审计整改效果整体逐步向好。从近年审计整改报告情况看,每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及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资金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得到进一步简化,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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