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新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修订颁布实施以来,农村食品安全形势普遍向好,但面对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户呈现多、小、散、乱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农村基层食品监管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虽然各县成立了食药局,并将机构延伸至了乡镇,但乡镇队伍的监管水平有待提升,工作保障条件有待加强。二是技术支撑力量薄弱。目前我省90%以上的县没有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缺乏一个综合性的技术平台,送异地检验成本费用高,导致监管与执法工作底气不足。三是部门衔接不够畅通。虽然司法机关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力度较以前有所提高,但由于违法犯罪认定,特别是对监管意见认定及行为后果认定有许多困难,案件移送难以成功,公安部门立案难。大多数公安部门没有食品药品侦查支(大、中)队,打击违法犯罪的体制不顺,力量不足。
建议:切实加强监管队伍的素质教育,上级部门多提供学习培训和经验交流的机会,多开展交叉执法的次数,多提供大案要案交流和借鉴学习的平台。
加强专业技术装备的配备,自上而下增加转移支付力度,尽快建立综合技术平台。
加强顶层设计,畅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公安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加大农村食品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