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和丈夫结婚后生育一个儿子,一直想再要个孩子尤其是女儿。现在国家放开了二孩政策,因此我们盼望已久的心愿可以实现了。我和丈夫商量好准备近期怀孕,双方父母都十分支持,纷纷表示要协助我们带孩子和给予经济上的帮助。请问,现在关于女职工的产假是如何规定的?国家鼓励生二孩是否有产假奖励?
读者 晓蕊
晓蕊读者:
根据规定,产假包括法定产假和地方奖励假两个部分。法定产假即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上述是国家规定的产假。
关于奖励假的天数,各地规定不尽一致。为了鼓励公民生育,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为了贯彻这一立法规定,全国各地均通过修改地方性法规对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天数作出规定。如《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浙江省规定,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安徽省规定,女方在享受法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你若生育二孩,肯定享受奖励假,具体天数取决于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另外,从目前各地规定看,女职工生育的奖励假不因一孩和二孩而有所不同。
律师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