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与时俱进创新人大工作
2016年第4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图/巴仁

    近年来,巴东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思想上坚持与时俱进,在行动中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增强履职活力,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提升了全县人大工作水平。

  一、创新代表服务机制,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为代表服务,促代表履职”作为促进人大监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创新代表服务机制,着力调动各级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及履职能力。

  扎实开展代表学习培训。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集中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并指导乡镇开展学习培训。针对换届后新任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较多的情况,还举办了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人大干事培训班,就人大代表的地位和作用、权力与义务、如何履职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指导各乡镇及时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人大代表进行培训。为切实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监督”的有关精神,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县预决算监督审查培训班,就税收知识、财政的基本职能、财经法律法规、财政工作的基本运行程序等内容作了专门培训。

  着力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在认真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查、检查、工作评议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引导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开展各项活动。为促使代表履职,组织代表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走访一次选民、反映一条民意、提一件建议、参加一次集中活动、掌握一门实用技术,让代表与选区群众加强联系,关心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诉求,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力求展现代表风采。县人大常委会以“访代表、听民声”为活动主题,组织新闻宣传机构,以发掘典型、服务民生为主旨,对代表进行深入走访,并与县电视台合作开办《代表风采》栏目,每季度制作一期,每期选取县内12名优秀人大代表,对优秀人大代表服务群众、带头发展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既展现了巴东人大工作的良好形象和代表的工作风貌,又促进了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更加有效地发挥代表作用,代表在广大群众中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二、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增强人大工作活力

  在监督制度上求创新。开好会、议好事,是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职责,而开会议事的基本前提是有一个良好的议事规则。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应到会报告工作,县政府主管领导必须阅签相关工作报告并列席会议,县政府主管领导不到会的,不纳入本次会议审议议题。除了列席会议,县政府主管领导还要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审议意见后作出表态发言,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解答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报告质量,又增强了审议的实效性。

  在监督程序上求创新。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在会议召开前,将相关议案和专项工作报告送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并要求组成人员在审阅报告后写出书面审议意见在大会上发言,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前主动调研、深入思考,提高审议意见质量。如为顺应财政改革、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结构变化,县人大常委会修订了预算监督办法,就政府及财政等部门在预算编制、审批、预算调整、决算和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批准、执行监督中各自的职权和义务进一步规范。

    在监督方法上求创新。一是创新审议方式。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扩大县直部门列席常委会会议规模,发挥群策群力作用。加大舆论媒体监督力度,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人大审议过程,增加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创新调查方法。在开展对县经济开发区工作视察活动中,首次发放企业调查问卷了解情况,是在视察活动中创新工作方法的一种尝试。三是创新审议发言。充分发挥中心发言人的作用,增强审议发言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对于重点议题实行分组讨论,保证组成人员都能在常委会会议上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使会议的决议决定、建议意见最大限度地体现集体的意志和智慧。四是跟踪落实好审议意见。采取对每一个审议议题的审议意见单独发文,使叙述更加充分,建议更加透彻,交办时,明确整改重点、整改措施和方法,限定整改期限。在跟踪落实上,成立调查组,根据审议意见的建议逐项检查督办,然后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对没有落实的再次进行督办,并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直接反馈给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

  三、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促进人大工作平衡发展

  建立了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制度。明确每名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一个乡镇,对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选举、监督工作、代表活动、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等工作进行指导,促进各乡镇人大工作平衡发展。

  出台了乡镇人大工作考评细则,指导乡镇建好场所、完善制度、规范活动。目前,全县12个乡镇均完成了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代表小组活动实现了有阵地、有内容、有成效。

  规范了乡镇人大挂牌和用印。针对各乡镇人大的挂牌、用印不统一、不规范的现状,县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题进行了请示,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针对请示作出了《关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用印等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随后,县人大常委会起草了关于规范乡镇人大对外挂牌和用印的通知,对乡镇人大对外挂牌和用印统一进行了规范,充分发挥了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的指导作用,树立了乡镇人大的良好形象,同时,也方便了乡镇人大工作,推动了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加强乡镇人大之间的交流学习。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组织召开12次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交流思想、探讨经验、征求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将乡镇人大的先进经验在县内进行推介。通过这些措施,大家受到了启发、获得了经验,推动了工作的均衡发展。

  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发挥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保证。县人大常委会从加强学习、完善制度、改进作风、突出宣传等方面入手,不断探索人大机关自身建设的新路子、新内容,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新的提高。

  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精心制订了年度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培训与辅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法,组织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邀请专家讲授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丰富法律知识,提高了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人大常委会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与时俱进,适时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办法》、《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人大代表办法》,出台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开展工作评议意见和方案,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方案等,推进了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结合机关实际,按照“倡导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修订完善了机关日常管理制度,机关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人大制度的认识。人大常委会多方构建人大宣传平台,积极改进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实效。制定了机关外宣管理办法、人大宣传通讯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奖励办法,确定了通讯员联系领导、联系乡镇制度,鼓励乡镇人大宣传投稿,每年年底对宣传工作进行考评。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