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至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2890名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持良好会风,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会议号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批准了关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了关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2016年中央预算;通过了慈善法等。
大会开幕的当天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来到他所在的湖北代表团,参加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并作重要讲话。3月6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来到湖北代表团同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建议,并发表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参加审议。
湖北代表团共有110名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了会议。代表团推选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为团长,王国生、罗清泉、李春明、苏晓云、王晓东、周洪宇为代表团副团长。会议期间,代表团代表肩负6100万荆楚儿女重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按照大会议程和安排,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畅所欲言、集思广益,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紧密结合湖北实际,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传递湖北声音,反映湖北情况,表达人民意愿。共向大会提交议案14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88件,引起了中央领导、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充分展示了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和一心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