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发布《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方案》。《方案》明确,根据部门职责特点,确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司法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证监会开展试点。未列入试点范围的部门,可参照本方案先行做好本部门权责事项梳理,为下一步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新年伊始,国务院就着手启动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试点工作,凸显党和政府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决心与诚意。这既是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相关改革部署的践行实施,更是力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务实举措,其促进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规避权力任性的重大意义,值得关注。
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就是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职能的改革要求,以清单形式列明政府部门的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以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和监管缺失。换言之,清单所涵盖的范围就是行政权责的合法行使范围,清单以外就是行政权力不能随意进入的“禁区”。其目的就是要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社会监督和体制制约。
纵观现行的行政架构,政府部门的权力行使和职责履行或不乏相关的文件要求及部门规章,但由于许多内容存在的表述笼统、边界模糊和操作性不强等制度性短板,导致权力运行过程中越位与缺位情况时有发生,这既有悖法治政府和效能政府的要求,也让权力独大、权力寻租及慵懒怠政等行为有了滋生土壤和可乘之机。正如法律专家所言,“通过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可以让部门不再推诿该负的责任,也让部门不再揽不该揽的责任。同时让公权和私权界限更加清晰,管理权、审批权、监督权等更加合理科学,也让权力规范化。”
窃以为,编制权责清单具体要把控好两个关键环节:一是权责梳理。要通过对种类繁杂、数量庞大和程序繁琐的政府权责,认真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和简政放权的清查梳理,既要契合大道至简和敢于放权,又要彰显勤政为民与责任担当,力求编制科学,谨防有失偏颇。二是公开透明。权责清单既是规范权力运行的“路线图”,也是方便民众监督的“晴雨表”。编制权责清单,要遵循依法依规和公开透明原则,体现严肃谨慎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广泛听取基层民众、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努力实现部门权责与民心所向的有机统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践行。此次选择发改委、民政部等部委作为编制权责清单的试点单位,其普遍性、示范性意义不言而喻。期待试点部门不负重托与民众厚望,为日后的全面铺开探索经验、领航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