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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人民重托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侧记
2016年第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郑文金 图/本刊记者

    1月底的江城,乍暖还寒。出席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肩负着人民重托,认真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春明所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工作报告:2015年,是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三年。一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审议中,与会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予以高度评价,对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周霁等代表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发挥代表作用等,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民生优先,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五个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了有力支撑。李建明等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准确站位、主动融入、积极作为,不断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在坚持党的领导、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工作实效、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王海涛等代表说,常委会工作报告9个地方提到“首次”,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在工作创新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周森锋、李发平、李波等代表说,2015年人大工作创新多、立法成果多、监督成效多、代表好评多,突出了立法引领、服务大局意识、以人为本理念、代表主体地位、制度创新等“五大”亮点,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有为、有位、有威。谢豪斌等代表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更加科学,人大监督注重实效,代表工作活力十足,自身建设成效显著。杨想森等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服务中心和改革创新,制定修改了多部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围绕调结构、稳增长、保民生、促和谐,监督成效显著;建立五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深化代表“双联”工作,省长、副省长领办建议成常态,代表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作风扎实,会风严格,研究成果丰硕。彭桃安等代表说,常委会各项工作亮点纷呈,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发展有新突破,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新成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新亮点,发挥代表作用有新进展,加强自身建设有新举措。严新国等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立法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起到了引领和保障作用;监督工作出实招、见实效,监督方式不断创新;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特色鲜明;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

    工作报告:提高质量,突出重点,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常委会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立法服务改革创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稳妥推进市州行使地方立法权。

    2015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国率先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条例、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引领改革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为国家立法探索经验;制定了城镇供水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等,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审议中,张书文等代表说,建议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特别是事关国计民生,与五大发展理念相关的立法工作。胡清芬等代表说,建议加强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立法,体现以人为本、为民立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郭静、赵世运等代表建议,要加强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噪音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立法。刘立勇等代表说,立法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如在“互联网+”的冲击下,很多行业的监管缺少法律规范。

    近些年,省人大常委会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上作了不懈努力和探索。审议中,周叶中等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在全国有创新、有影响,特别是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建议处理好立法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立法要坚持质量先行,数量服从质量。洪建设等代表说,为提高立法质量,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给予法规审议、修改充分的时间保障。岳勇等代表说,要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立法中涉及的机构编制等问题,最好在法规中予以明确,便于实施。张桂华等代表说,立法要突出“管用”,把重点放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要突出“落实”,既要上下联动,又要配套政策和资金。潘堂林代表说,立法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应楚州代表说,要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防止公共利益部门化。丁小强等代表说,建议切实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知晓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

    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立法法的精神,决定12个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自20161月起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并加强指导协调。审议中,别必雄等代表说,建议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尤其对城管、环保等方面立法应加强指导,对市州同类法规加强统筹,避免可能产生的差异和攀比。张建一等代表说,建议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具体指导,确保市州立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瞿赫之代表说,建议尽早打包通过并批准各市州立法条例,促进有立法权的市州更好行使地方立法权。夏明权、罗琼玖等代表说,建议对设区的市州立法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依法行使监督权

  工作报告:直面问题,注重实效,依法行使监督权。围绕促推稳增长转方式、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促推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公正司法和维护公平正义等开展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监督。审议中,揭建平代表说,对已出台法规的实施情况要进行持续监督,如湖泊保护条例出台后,对长湖等跨区域的湖泊,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刘芳震等代表说,建议对省直部门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定的情况,特别是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扶贫攻坚政策的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力度,使这些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地。张传读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询问问题的督办,更加关注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冯新华代表说,要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督,以及对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李恒代表说,要加大对农村发展及环境保护的监督力度。徐信阳等代表说,建议加强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以及对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工作的监督。刘桂香、谢松柏、张长旺、甘书官等代表说,建议加大对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力度,促进政府部门简政放权,支持企业走出低谷。

    审议中,与会代表还对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提出了一些意见。袁慧敏等代表说,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引进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要多用市场手段,尽量少使用行政手段。杨有旺等代表说,要进一步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继续做好对政府部门工作评议等监督工作。孙应征等代表说,人大要创新监督方式,可以每年针对“一府两院”一两个问题进行监督。钮新强等代表说,要加强对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全方位、多层次,实现监督的程序化、法律化、规范化、公正化。陈亚平代表说,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进行满意度评估,就某一专项工作可以连续跟踪监督34年。陈艳斌代表说,建议各级人大建立预算执行在线监督系统,建立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增强预算监督实效。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工作报告:依法履责,勇于担当,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积极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一项重要职权,如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点难点。审议中,谭徽在、刘江东等代表说,建议出台相关规定,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加强和改进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张继年等代表说,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决议等,加大督办落实力度。王平昌等代表说,要巩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果,对违反决定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省政府要出台相关奖励政策,调动地方积极性。刘兴红等代表说,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在基层执行难度大,要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将决定落到实处。胡新社等代表说,建议出台相关意见,指导下级人大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

    与会代表还对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李明炎等代表说,要加大对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促使其更好履职尽责。胡建奇等代表说,要创新人事任免工作机制,探索如何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跟踪监督,如何充分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行使人事任免权等。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工作报告:创新方式,强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化“双联”工作;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进行了一些探索。审议时,胡云等代表说,建议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促使部门与代表沟通见面,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谢模志代表说,要研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如设立工作机构,有针对性研究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王庭斌、赵西选等代表说,要建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民主评议制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张社平等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督促承办单位邀请代表全程参与建议办理,提高办理质量。宋丹等代表说,建议在人大代表提建议时由其指定办理单位,办理过程中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与督办工作。李文波、胡明荣等代表说,要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考核考评制度,继续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代表小组等履职平台的作用。洪领先等代表说,组织代表视察要坚持问题导向,多看“短板”,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补齐“短板”。刘智勇等代表说,要继续深入推进全省企业界人大代表荆楚行活动,为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经济发展搭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平台。苏勇、习覃等代表说,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的指导力度,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运用典型案例,对不同类型的人大代表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刘龙菊等代表说,要组织和指导代表小组多开展活动,在民族地区和部分重点乡镇建立代表工作联络点,加强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络沟通。夏锡璠、杨征民等代表说,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代表建议办理、代表联系选民的硬性规定,推进办理结果由“解释为主”向“解决为主”转变,促进代表更多深入选区,更紧密联系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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