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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人大职责 服务孝感“五个跨越”
2015年第12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图/ 陈应明 郑金华
近年来,孝感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维护核心,围绕中心,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严格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每年的工作要点都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每月的主要工作情况和下月重点工作安排在市委常委会每月一次的例会上作专题汇报;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都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再进入法定程序。 根据市委的决策和意图开展工作。坚持市委的工作中心和侧重点就是人大的工作中心和侧重点,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和意图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努力形成人大工作与全局工作同向同力同步的良好局面,切实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全面落实市委支持人大工作“八个到位”举措。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市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明确并落实了工作研究、参与决策、听取意见、相关待遇、工作经费、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县乡人大主职配备等“八个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根据市委“八个到位”要求,逐项对照落实,人大履职条件和工作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二、超前谋划,积极作为,有序推进立法准备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市州2016年1月1日起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在市委的支持下,现已设立了孝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任命了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面向全市公开遴选4名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立法机构和工作人员部分到位,拟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成立法制委员会,配齐立法机构和人员。组织5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培训,4名工作人员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培训。从9月到11月,2名工作人员分别到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挂职学习2个月。目前,正在起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征集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着手起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筹备组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立法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力争2016年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符合孝感需求,具有孝感特色,起到里程碑的作用。 三、服务大局,回应关切,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在决定重大事项中,坚持人民满意原则,把握决定前调研分析和决定后跟踪监督“两个环节”,处理好与党委、“一府两院”、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三个关系”。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一系列决议决定。一是为贯彻市委决定,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的决议》,凝聚全市人民群众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二是根据市委加快孝感中心城市建设的部署,常委会先后作出关于建立城市发展专项资金、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孝感市“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的决议。三是审议通过《孝感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确立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保证新区建设执行规划的严肃性。四是根据市委建议和市政府议案,常委会依法首次授予21名市外人士“荣誉市民”称号,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五是作出《关于加强王母湖、野猪湖保护工作的决议》,有效保护了湖泊岸线完整和水生态环境。六是为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加快进行,先后作出了同意将2014年第一批、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关于批准市政府将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管理的决议。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监督工作中,坚持“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统筹协调好监督与支持、监督力度与密度、调研与监督、履行岗位职责与行使公权等关系,力求取得实效。 围绕发展大局开展监督。紧紧抓住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2项。每年组织开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专题视察和调研,推动牵动孝感发展全局100个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市直“三区”优化发展环境视察活动,促进市政府下放审批权限落实,加大服务力度,提升行政效能。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强王母湖、野猪湖保护工作的决议执行情况、“菜篮子”工程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贯彻执行省人大秸秆露天禁烧决定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46项;就“绿满澴川”行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居家养老、社会救助、基层教师和卫生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和视察20余次。 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规范司法行为、反渎职侵权、反贪污贿赂等专项工作报告31项;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法院庭审案件;就法律援助、社区警务建设、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传染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40多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注重创新监督方式方法。2009年,对12个部门优化发展环境专项工作进行评议,督促整改问题27项,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效能。2010年和2013年,组织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两次专题询问,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整改和落实。在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方面,组建了预决算审查咨询专家库;社保基金预算首次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实现了“四本预算”全部上会审批;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网络中心,建立并落实预算执行在线监督制度,实现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关口前移。 五、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建立“两个平台”。开通人大工作信息短信发布平台,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重要履职活动,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之间的经常性联系。依托《孝感人大网》建立代表网络议政平台,代表可以通过该平台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推行“两个公开”。试点部分代表网上公开述职,年底每个代表小组推选一名代表在网上公开述职,接受选区、选民和社会监督。选择综合性强、关注度高的代表议案建议,在媒体公开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促进代表议案建议真正得到落实。 开展“两项活动”。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进农村、访村民,进社区、访居民,进选区、访选民“三进三访”和“联系贫困户”活动。2014年,“两项活动”共征求征求群众意见753件,结对帮扶贫困户7200余户,帮扶资金700余万元。 加大“两个力度”。加大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力度。常委会每次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都邀请3至5名人大代表参加;每次常委会会议,都邀请5至7名人大代表列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依托各专委会组建了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城建环资、农业农村五个专业代表小组。加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督办力度。通过筛选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吸收代表参加督办、各专(工)委对口督办,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和满意度测评,联合媒体开办“代表建议追踪”栏目等形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从注重答复率向注重落实率转变。 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重点从五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人大履职专业知识,加强理论武装,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政治定力。争创讲政治守规矩、讲担当守责任、讲团结守原则、讲奉献守廉洁“四讲四守”领导班子,全体机关干部争做善于学习、优质服务、严于律己、敢于担当“四个表率”。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逐步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优化年龄结构。目前,常委会委员平均年龄47岁,其中70后1人,80后1人。优化知识结构。目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全部是大学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占1/3。今后,将在组建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的基础上,逐步成立财经、司法、城市建设等专家库。优化组成结构。逐步选配一些年富力强、经验丰富、政治素质过硬、有发展潜力、善于解决问题的优秀人才到人大常委会担任委员,努力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专职化方面发展。完善市人大“2+12”组织机构。在今年9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设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分设,财政经济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分设,目前形成了市人大“2+12”组织机构。拟在明年1月召开的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形成“2+13”组织机构。同时遴选了4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法律工作实践的人员充实到市人大机关。 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孝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15项规则制度,目前,已出台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和常委会会务工作规程。拟定了《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创新“一府两院”报告工作方式、常委会审议方式。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改变了以往一律由专委会主任、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的方法,涉及全局的重大工作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报告工作。常委会审议工作报告等相关事项由过去的集中审议改为分组审议,保障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言,提高审议质量。 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实践活动中,共收集意见建议544条,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共确定整改任务16项,目前,16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扎实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专题教育,增强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自觉性。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根据市委安排,已进行了“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和“担当负责、争作为、守规矩”专题研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组成员、各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前,都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相关单位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以后,制定落实《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的要求》。 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干部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审议报告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审议报告质量和人大整体工作实效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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