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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投入的建议
2015年第9期 —— 代表天地 作者:胡云(省人大代表,随州市曾都医院院长)

       建议人:胡云(省人大代表,随州市曾都医院院长)

       案由:近年来,在市场拉动、政策引导及国家加大对畜牧业投入等因素推动下,我省畜牧业正在快速发展,规模化养殖企业不断增加。然而,由于畜禽养殖场(户)环境意识差,污粪处理设施落后,畜禽粪便和污水随意排放,在畜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污染环境问题。

       建议:按照国务院今年11日实施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畜禽污染治理的主管部门及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制定和资金投入,环保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指导和服务”。为了更好更快实施畜禽企业污染治理,强化治污责任,提高治理成效,建议如下:

       出台配套政策,大力支持养殖场排污治理。对禁养区、限养区内养殖场的关停转迁给予政府补贴;对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污设施建设,制定严格的建设标准,确保污染完全治理,实行各级政府补助、企业配套投入;对排放达标的养殖企业以奖代补,调动养殖场(户)持续治污积极性。

       对利用畜禽粪便企业项目进行政策支持。建立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中央和省财政已经实施了无害化处理补偿,但各地在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运行机制上不明确,处理工作不到位。对因人畜、人禽共患病疫情捕杀的畜禽建立资金补偿机制、处理机制。加强治污督办。畜牧生产的主管部门、环保部门要分工负责,对整治不到位、排放不达标的责令关停、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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