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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依法行使人大职权
2015年第7期 —— 调查研究 作者:刘杰

    近几年来,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的正确指导和市委的领导下,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最本质的特征,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

  积极争取市委领导。市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实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外出学习、参加会议以及个人重大事项等,迅速向市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活动安排,主动请示汇报,确保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市委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大工作;以市委文件印发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将人大宣传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知识列入组织部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学习培训内容;市委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支持人大常委会出台并实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协调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坚决落实市委意图。市人大认真贯彻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常委会对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讨论审议,及时作出决定。近年来,按照市委“增量提质、跨越赶超”的总要求,常委会作出了11项决议决定,批准了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纳入预算管理的市政府议案,并对项目的实施开展有效监督。对市委推荐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注重任免前与“一府两院”和组织部门沟通,增进了解,统一认识,确保市委的人事安排顺利通过。

  二、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围绕市委“工业引领、生态优先、环境升级、民生为本”的工作思路,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合拍。工作中,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寓支持、服务、促进于监督之中,确保人大工作与政府合力,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展环境是城市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常委会紧扣发展大局,从工业、服务业等5个方面入手,于20135月,对贯彻实施《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组成6个调查组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学校进行调查,督促整改落实。同年9月,在市电视台演播厅就群众反映的农村供电、城区供水、国土整理等9个涉及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整个过程通过电视直播,社会反响强烈。市国土局、供电公司、农开办等受询问部门扎实整改,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常委会还对9个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推动工业健康发展。围绕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常委会于20134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增强壮大骨干企业情况的报告,提出了不断优化服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产业集群培育、加大对骨干企业扶持力度的意见。市政府结合审议意见,及时出台了相关措施,改善了用工融资服务。20146月,常委会分别就棉花、泵阀、医药等产业集群发展进行了专题询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回答,作出承诺,迅速行动;督促重点企业实行了技改扩规,指导企业申报了湖北名牌商标,监督企业配套了环保设施,出台了《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发展。

  监督认真执行预算。2013年以来,常委会开展了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全面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范围。为了强化预算审查监督效果,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于201411月,首次听取和审议市审计局、监察局、检察院对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立足实际,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常委会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注重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切实维护民利,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密切关注和改善水生态环境。天门河是天门人民的“母亲河”,其污染问题一直是全市人民的心中之痛。为了顺应全市百万人民的共同期盼,常委会从20148月开始,对天门河100多公里水体的污染现状和污染原因持续开展了两个多月的深入调研,作出了《关于加快天门河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天门河水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和天门河城区段截污工程施工设计方案,目前投资5000多万元的天门河一期整治工程已经启动。

  着力推动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为抓好学前教育工作,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议案的决议》。为落实《决议》,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市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十件实事,改扩建和新建了乡镇中心幼儿园26所、村级幼儿园18所,扶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57所,取缔、撤并、停办不规范幼儿园46所,录用学前教育教师110人,培训幼儿教师770人,使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常委会多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投资5亿元,建设了文化中心、文化广场、胡家花园、博物馆、石家河文化遗址公园等一批文化项目。

  督促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近年来,常委会围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民生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使城乡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得到解决。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调查,解决了沉湖沿线泵站电力线路老化、青沙干渠河床过高、中岭支渠岳口保安桥进水困难、天星河倒虹管水流不畅等问题;对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行调研,督促市政府对全市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提高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

  四、探索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也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途径。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和代表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

  完善专题询问机制,增强询问实效。2013年,常委会对市民普遍关注的水、电、气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首次专题询问,收效明显。2014年,常委会分别对工业经济发展和民生事项开展了专题询问。今年,常委会又将对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客车”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的落实。在开展专题询问工作中,常委会在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和询问常态化上进行了探索。在增强询问的针对性上,组织专班深入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确定询问问题,制作询问音像资料;在询问主体上,从常委会组成人员扩大到市人大代表;在询问的影响上,从电视台全程报道扩大到网络媒体播放;在询问问题的督办上,实行回头看,督促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探索加强司法监督途径,切实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坚持开展了公检法办案质量检查。每年围绕一个侧重点开展检查督办,邀请市乡人大代表对办案质量进行评议,组织评查专班对案件进行抽查,听取专题工作汇报。通过持续跟踪监督、评查考核,推动司法机关进一步增强执法理念,完善内部监管机制,提高了办案质量。二是制定实施了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办法。20144月,常委会出台了《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办法》,使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走上了常态化、规范化道路。三是建立了“两院”任命人员监督制度。对“两院”任命人员进行任前任后监督,并将任前任后监督与办案质量监督检查结合起来,以人查案,以案评人。四是建立了“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去年8月首次听取和审议了“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并将其作为一项制度执行下来。

  健全建议督办机制,提高办理质量。一是实行重点督办。每年从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群众普遍关心、代表高度关注的建议中,确定十几件重点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与市政府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建议提案人一道,现场视察、听取汇报、找出症结、形成共识、一抓到底、办出成效。二是强化对口督办。在代工委综合督办的同时,按承办单位分类交给联系的委室进行对口督办,促进办理工作齐抓共管。各委室通过电话回访、听取汇报、检查抽查、现场视察等方式,做到督办“五个不放过”(即未明确办理专班的不放过、没行动的不放过、未与代表见面的不放过、代表答复不满意的不放过、能解决没解决的不放过),确保建议落实。三是狠抓跟踪督办。对承办单位列入“跨年度解决”的建议建立台账,纳入下年度跟踪办理,保持办理的连续性,直到彻底解决为止。

  深化“双联双促”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不断探索开展代表工作的新路子,在市乡两级人大代表中组织开展了“双联双促”(即联系本职工作促争先创优,联系选区选民促履职行权)活动。引导代表完成“六个一”规定动作(即记录一本民情日志、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提出一件议案建议、提供一条招商引资信息、做好一件惠民实事、帮扶一户困难群众)。

                                                (作者系天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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