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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议
2015年第7期 —— 代表天地 作者:冯才虎

 建议人:冯才虎(省人大代表,湖北新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案由: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几乎涉及生产、生活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变废为宝,不但能带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产业化方向发展,还将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生态型社会产生积极作用。以仙桃市为例,目前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呈现几大特点:一是行业门槛偏低,发展具有盲目性。废旧回收行业由于自身处于脏乱环境,从业者大多为弱势群体,基本上是自由发展、自生自灭。二是监督机制偏弱,管理具有多头性。目前,对废旧回收行业管理的行政执法依据是2007年国务院七部委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其规定商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实行的是备案登记管理,而实际情况往往是经营户只办照不备案,甚至无照经营,以致该行业演变为多头管理而单一部门无法管理的格局。三是业户规模偏小,经营具有混乱性。经营户大都以手工作业、作坊式加工、开放式经营为主;劳动强度大,缺乏基本的安全卫生条件,甚至以牺牲自然生态环境和身体健康为代价,随意排放有害废水、废气、废物;还有随意占道经营、乱拉乱挂、违章搭建、无视消防安全、甚至出现违规收购盗抢物资的问题等,从而严重影响了城乡环境、治安秩序和城市文明形象。四是利用效能偏低,资源具有浪费性。

 建议:一是培育龙头企业,带动行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建立回收网络。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以及利用程度和贡献率等纳入经济发展指数进行考核,把再生资源回收链(流动回收网点、固定回收网点、再生资源市场、运营企业、再利用企业等)结合社区(村组)、办事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公司)建立横向联合工作机制,通过相关政策引导,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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