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强化中心意识,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积极主动行使职权,服务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2014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作出决议、决定5项,形成审议意见16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提交专题调研报告5份。
依法作出重大决议决定。为更好地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市人大会议上提出议案,在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出《武穴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定》,将党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市人民意愿,确保了此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的依法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依法作出了“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为了支持城市建设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土地收储项目资本金及还款差额补足资金、关于2014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省级统筹贷款项目委托代建资金、关于武穴港区件杂货码头项目还款差额补足资金、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等4个列入财政预算议案,依法作出了决议,消除了融资平台融资法律障碍,及时保证了建设所需资金。
大力推动决议决定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选择突破口是一个总开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作为,在充分论证基础上,确定把“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决议的实施,作为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重点。组织专班深入到12个镇处和57家供水单位实地调研,听取基层代表和群众意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分别报送和转交市委和市政府,达成“加快理顺供水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供水体系论证规划和加快更新水质检测设备”的共识,要求把住组建水务集团这个“方向盘”积极稳妥推进,目前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已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正在稳步实施。当年底,常委会组成人员调研了城乡公共交通建设一体化,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科学制定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乡公交客运市场监管等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决定和意见,目前,全市城乡客运网络建设已实现镇处全覆盖,城乡客运车辆公车率达88%,城际、城市、城乡、镇村四级客运网络基本形成。
督促决议决定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实情况,对2011年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的《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武穴中心城区医药化工企业搬迁的决议》,以及2012年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的《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笠尔垴矿产资源保护区的决定》等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分别采取视察、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促推市政府认真落实。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列入搬迁计划的9家企业中,已完成搬迁企业4家,征地在建企业2家,待建企业2家,1家企业正在做前期工作,有望在决议规定时间内实现全部搬迁。为了确保笠尔垴保护区决定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市政府顶住巨大压力,采取强有力措施,坚持大员上阵,于2015年元旦前彻底关停了保护区内4家矿山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