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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维护公平正义最后防线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省“两院”工作报告侧记
2015年第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郑文金
1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与会代表在审议中,不负重托,就密切关注司法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畅所欲言,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发挥职能作用促社会和谐稳定 省高级法院报告中指出,2014年全省法院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受理各类案件49.5万件,审、执结44.6万件。其中:坚持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万件,判处罪犯4.5万人;加强民事审判,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2万件,标的额186亿元;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5.5万件,标的额516亿元;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040件。 刘晓界代表说,要开展打击涉毒、涉恶、涉黑、网络犯罪等专项行动,让老百姓有安全感。胡云代表说,要加大涉毒打击力度。韩先清代表说,要加大对“两抢一盗”、贩毒、赌博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冷双德等代表说,要加大对涉黑涉恶势力犯罪、非法集资和赌博行为的打击力度。冯云乔等代表说,要加大对地方霸恶势力、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段昌奉、雷裕国等代表说,要加大对网络造谣传谣、网络敲诈的打击力度。 袁慧敏代表说,要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环境污染案件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哈荣霞、马力代表说,对关系食品安全问题的案件,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严惩不贷。刘田喜代表说,要加大对环境污染等民生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张传读代表说,建议加大对环保案件的检控和审判力度。代表们还特别关注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何秀珍代表说,要高度关注学生在校外特别是在网吧等出现的人身伤害等问题。万峰凌、吴丽君代表说,要加大对拐卖儿童、性侵幼童等犯罪打击力度。徐定斌代表说,建议完善关于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些好做法,“少捕慎诉”留改过自新的机会。金融领域犯罪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同时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黄旭东代表说,要加大对恶意骗贷、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刘启华代表说,司法要主动应对民间融资不规范的问题,对恶意融资、变资、“跑路”的案件给予严办。 2014年,省法院审理的假冒“稻花香”商标侵权等三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江作苏代表建议,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加大对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促进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秦应武、方胜玲代表说,要加大对仿冒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黄剑雄代表说,要依法加大对商标、品牌和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近年,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省检察院报告中说,2014年,全省检察院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89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152人,渎职侵权犯罪745人。特别是突出办案重点,立案侦查百万元以上案件206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416件;立案侦查212名县处级干部和55名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 孙文东代表说,在打“老虎”的同时,要更多的注重拍“苍蝇”,要加大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确保国家专项涉农资金落实到末端。江登斌代表说,建议检察院加大反腐力度,在寻找案源上加强与纪委联系和配合,更好地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林放代表说,要追究行贿人员的法律责任,对经济案件中的行贿犯罪要严厉打击。黄旭东代表说,正确处理好反腐反贪与抓发展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不误。 反腐败斗争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张建一、向仕莲代表说,坚持高压反腐不松手,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和信息公开的力度。刘晓界代表说,要加大对行贿受贿、干部失职渎职的打击和办案宣传力度,传播正能量。李成军代表说,建议加大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刘艳、杨征民、顾想平代表说,要严厉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犯罪。龙慧代表说,要加大乡村党员干部职务犯罪工作的预防和查处力度;在严查各类职务犯罪的同时,保护好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一些代表对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向红林、张莉波代表说,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陈攀代表说,要实现“检力下沉”,加大对基层党政干部的监督力度。邓小菲代表说,要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对村、社区干部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 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我省法院开展了以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突出庭审中心地位,突出法官主体作用;开展刑事案件速裁试点,提高效率;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检察院推行以责任制为核心的综合配套改革,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初步建立了检察机关财物统一管理体制机制。 谭徽在代表说,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优化完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加强对法官检察官个人待遇、经费保障、人事任免、与地方关系协调等方面的具体指导。索明权代表说,如何确保改革过渡期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干部思想的稳定,作为上级机关要提前做好研判。龚良柏代表说,法院要继续加大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小额诉讼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法院判决的执行力度等。周厚震、江斌代表说,要根据湖北实际情况确定法官、检察官员额标准,设定富有弹性的员额确定方案。周叶中、张传读代表说,实行员额制要结合实际,避免年轻法官、检察官流失。陈攀代表说,要推进法院的去行政化;进一步完善法官的遴选机制,拓宽法官遴选渠道;提高基层法官待遇,改革法官退休机制。周志红代表说,司法体制改革后,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的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当前工作如何推进、人员去留如何安排,要予以高度重视,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丁小强、张健代表说,要认真研究司法体制改革后“两院”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协调配合问题,形成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胡绪鹍、陈京松代表说,在司法改革过程中,“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本级人大衔接、沟通,要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 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2014年,全省法院、检察院按照“五个过硬”和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法院坚持从严治院,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检察院加强思想政治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在基层首先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梁伟年、付明珠、汪元良代表说,全面加强以法官、检察官为重点的队伍建设,特别是政治思想和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努力使公民、法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夏帆代表说,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法官的职业化水平,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建立法官惩戒机制。刘顺妮代表说,建议针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加大宣传力度。蒋远华、韩靖忠代表说,既要打造过硬的司法队伍,更要充实保障司法队伍,目前案多人少、法官流失、人才断层的现状必须改变。单艳平代表说,要加大交流力度,尤其是“两院”内部一些重要岗位要进行交流和回避。高全明代表说,要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评价法检干部队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宪法法律,尊重和理解法官、检察官队伍的良好氛围。 审议中,与会代表对基层法院、检察院建设予以高度关注。张书文、林放等代表说,要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标准化建设,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余景然代表说,要适当提升基层、山区“两院”工作人员的待遇。周森锋代表说,建立法官、检察官待遇差异化激励机制,鼓励更多法官、检察官扎根贫困山区,稳定基层队伍。李波代表说,加强贫困山区司法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机制,解决基层法官、检察官队伍断档问题。刘立勇代表建议,设立乡镇巡回法庭,组织优秀法官定期到各乡镇或者偏远地区开展审判工作。罗汉涛、柯俊代表说,要抽调年轻人才下派基层法院锻炼,培育壮大基层法律服务志愿者。
四\����I�����,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具有着难得的重大机遇。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竭力做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2015年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启动实施“推进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完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建立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题机制和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方式和程序”、“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机制”、“增强省人大整体合力和工作活力”等创新项目。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推进。拟安排审议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修订)、立法条例(修订)等13件法规案。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条例、矿产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深化农村改革、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民族工作等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履职为民、服务群众的能力,践行法治、依法办事的能力,战略思维、创新创造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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