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五个不能”弃形式 “五个坚持”求实效
2015年第1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杨福卿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谋划的工作和要做的工作很多,如何去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如何去做实人大工作,工作到位而不越位?笔者通过自身学习与理解、实践与思考,认为要做到“五个不能”彻底摒弃形式主义,“五个坚持”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不能事无巨细,坚持围绕中心选议题。人大监督的内容很多,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因此,监督议题的选择不能事无巨细,一定要精准,如果议题选定不精,就会“眉毛胡子一把抓”,杂乱无章,监督的针对性不强,难以起到监督的作用。因此,在议题选定上,一定要围绕中心重民生,本着“抓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进行。要根据监督法第九条规定确定监督议题,即要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作为监督议题,切实把关系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进行监督。

  不能走马观花,坚持深入基层摸实情。对监督议题进行调查,是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调查深不深,直接影响着监督质量。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不深,审议时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审议就议不到点子上,监督就起不到作用,也达不到监督应有的效果。因此,对某项工作进行监督,首先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应以对党、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态度,满腔热情地投入调查研究活动中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掌握真实的第一手材料。

  不能回避矛盾,坚持实事求是指问题。人大监督工作的成效是通过会议审议的形式来实现的,会议审议是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审议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人大的权威,进而影响人民民主权利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因此,在确定好监督议题、开展调查视察检查活动的基础上,要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大胆行使职权,敢于表明自己的观点,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直言,不回避矛盾,不绕弯子,要一针见血,不能对激化的矛盾视而不见,对群众的呼声听而不闻,对敏感的问题讳莫如深,对错误的决策包容隐忍。该批评的要批评,该提的建议要毫不保留,切忌恭维过多。要通过会议审议,把情况弄清楚,把问题弄明白,推动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不能轻描淡写,坚持跟踪报道求实效。人大宣传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人大宣传上,不能轻描淡写,要坚持跟踪宣传。在内容上要把握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贴近群众的利益诉求进行选题策划。对监督工作特别是执法检查的报道,既要大力宣传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的先进事迹,也要敢于和善于对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的典型进行揭露和批评,把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要宣传好人大代表认真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努力维护群众利益的典型事例。要加强民主法治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营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在宣传形式上,充分利用人大常委会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跟踪报道,不仅在调查时报道,在会议审议中也要进行即时报道,不仅报道会议基本情况,还报道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内容。

       不能只顾程序,坚持任后监督看作为。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重要职权之一,在不断加强规范任免程序的同时,要加强任后监督。任后监督是依法行使好任免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后监督是任命工作的延续。从一定意义上讲,权力定位后,对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是实现权力高效运作的必要手段。因此,在任后监督中,一要重视表态发言,更要重视监督其行。表态发言是任职者的施政承诺和任职态度,对照任职者的承诺,进行有效监督,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二要发挥主体作用,实施有效监督。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小组和定期走访代表的制度,及时收集代表对干部的反映;聘用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热点单位的勤政、廉政监督员,及时了解任命干部的表现;在推行执法责任制、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中,有效实施监督。通过向代表公开承诺、公示执法、聘请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邀请代表旁听庭审等形式,自觉把履职情况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任命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政勤政。

     (作者系竹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