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衙门,很多人首先想到的便是两扇紧闭的朱漆大门、明镜高悬的正中匾额和那两尊昂首怒目的石狮子。前两个影像已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只在影视作品和旅游景点还能些许看到它们的遗存,而那对石狮子却穿越千年遗风不泯,一直立到了今天。
存在即是合理。有人自然要问,这对石狮子究竟有何神通,能够历经千年的风霜雨雪,任凭历史的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
门前安放石狮子的习俗形成于唐宋之后。据程张先生在《元代石狮趣谈》一文中考证,唐都长安的居民大都居住在由政府统一规划,大门、围墙俱全的住宅区里,这种古代的住宅区叫做“坊”。坊门大多制成牌楼式,以便刻写坊名,每根坊柱的柱脚都有一对大石块雕刻出狮子、麒麟、海兽等动物,既美观又取其纳福招瑞吉祥的寓意,这便是用石狮子等瑞兽来护卫大门的雏形。《辞源》里说,石狮子列于宫殿衙署门外,其作用为“摆衙威,驱邪崇”。明清以后,雕刻的石狮子多在雄狮爪下踏一个绣球,雌狮脚下则护一只幼狮,体现出人们对祥和太平的美好追求。石狮子作为民俗的一部分被延续下来,也许有人会问,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摆出这些劳民伤财的“四旧”来干什么?难不成是为了吓唬老百姓,树立新官威?
其实,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总是同它的历史文化和风俗传统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器物实体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常常会在潜意识里对人施加影响,用得好将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祝寿,八仙桌上摆一盘面塑的大红寿桃,看上去就很喜庆,但除了玩心极盛的馋嘴娃外,又有谁会真的把这些东西拿来当饭吃呢?再比如很多老板喜欢在店铺的上风上水之位供上一尊财神,其实谁都知道发家致富要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才能获取,关二爷只是给人们一个美好的念想儿和愿望而已。这就足够了——法院门口的石狮子也正是这么一个物件儿,它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态显露于外,也能被人们直观感受并反映出审判活动的某些特点,凸显了法院庄重严谨的文化底蕴,让老百姓觉得法院既庄重又严谨,既世俗又神圣,一进大门就会对司法生出崇敬之心,对公正权威地解决自己的纠纷有了那么一点儿底气,这可以说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吧。
当然,形象建设固然大有必要,但当权者一定要牢记,人民法院的威望毕竟还是要靠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谋福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而不是靠建筑的派头和摆设的威严来唬人的。同时,形象建设也应该注意勤俭节约,要采用老百姓想得通、看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只有表里共建,才能在新时代让爱民护法的吉祥狮子长久地活跃在社会的舞台上,扎根在老百姓的心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