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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新航程
2015年第3期 —— 本期焦点 作者:詹金灿
3月9日,北京人民大会堂气氛庄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一组组令人信服的数据、一项项推陈出新的举措、一件件立竿见影的实事……印证法治中国进程、承载民心所向,报告受到了近3000名人大代表阵阵热烈掌声。 崇高使命,重大担当。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湖北代表团住地,伴随着室外和煦春光,会场内气氛热烈,与会代表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对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李春明代表说,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工作报告,是一个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文风朴实的好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突出体现了“五新”——自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有新高度;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有新突破;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取得新成效;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指导地方人大工作有新举措;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有新进展。湖北代表团代表一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治中国,伟大实践。这是一个春意涌动的季节,“法治中国”前行的脚步,见证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依法治国,这个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出现的高频词,也成为湖北团代表审议报告时的“热词”。万鄂湘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积极主动地做好立法与监督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是科学立法,提升了立法质量。去年立法中比较有代表性、受关注度高的法律有环境保护法和行政诉讼法,这两部法律与大家的生活紧密相关。其中环境保护法历经了4次审议,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该法的颁布及时回应了老百姓对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期待;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专项监督力度,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加强了立法解释工作。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婚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概念作出立法解释,有利于法律的统一与适用,成为去年工作的一个亮点。顾海良代表说,全国人大作为最高立法机关,对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宣传要进行研究,强化宪法宣传教育的措施,从小学生开始培养宪法意识,让依法治国能真正落实。卢国祥代表说,要建立完善宪法实施与监督的机制。建立宪法实施的责任机制,从法律角度厘清“一府两院”的主体责任与人大监督责任的边界,为宪法实施提供法律支撑;建立宪法实施的考评机制,为宪法实施提供制度支撑;完善学习、宣传、教育机制,为宪法法律实施提供社会支撑。尽快就宪法宣誓的内容、程序作出统一规定。出台刚性措施,确保“提高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委员比例”的要求落实到位。胡胜云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人大制度研究,创新完善人大机制,适应时代发展,充分体现制度自信;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明确政府该管的、不该管的事,保障简政放权;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以座谈会、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就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向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以利于代表更好地参政议政。 改革攻坚,立法先行。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改革涉及利益格局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改革越深入,越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办法,越要求从制度上进行系统谋划和综合配套,越注重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各领域改革。于革胜代表说,要适应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人大立法专业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立法人才库和专家咨询制度,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立法的作用;围绕养老保险、延迟退休等热点重点问题,加大专题询问力度,督促国务院整改问题和加快相关领域改革进程。杨泽柱代表说,改革蹄疾步稳,立法相对滞后,一方面强调改革于法有据,另一方面要强调立法引领推动。证券法、基金法修改和期货法制定都迫不及待;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法、预算法和立法法的实施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并督促政府落实。熊召政代表说,改革未动,立法先行,感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很滞后;立法法中提到的税种设置问题,要慎之又慎;赋予地方立法权,立法者要有操守,执法者和守法者都要懂法,不患无法,而患无执法、守法之人,所以要加大普法力度。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始终是代表关注的重点。对于如何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代表给出了许多建议。吕忠梅代表说,目前,很多立法项目都是政府部门提出来的,不可避免地带有部门利益倾向。那些真正需要制定或修改的法律却没能纳入立法计划,要建立科学的立法评价体系,一方面对现有的法律进行评估,及时修改;另一方面对立法项目也要进行评估,优先制定急需的法律。加强人大立法队伍建设。立法法修改后,不仅赋予设区的市人大立法权,还会增加省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工作量,这需要大量的立法人才,据此,要加强人大自身制度研究和改革。适应立法需要,建立人大的立法智库,形成长效机制,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柯俊代表说,要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吸收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立法工作,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周建元代表说,减政放权要从源头抓起,要组织力量对法律和部门规章进行梳理,删除或修改其中不合理的授权,而不是简单列出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下放的清单;现在很多法律由多个部门行使执法权,多个部门管理,条块分割,矛盾很多,建议立法时要科学论证,通盘考虑,综合管理职能,减少行政成本。 树立法治信仰,增强监督实效。有法不依,是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力克的顽疾之一。人大监督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的核心,在维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实现法治中国的有力保障。李静代表说,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执法者依法用权,提高公众法律意识,知法更要守法;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推动法律在实践中得到更好的实施。谭之平代表说,要加强人大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立法先行,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孙玉秋代表说,要通过开展环保方面的执法检查等,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使APEC蓝变成天天蓝、处处蓝。要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冯云乔代表说,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突出热点难点焦点,督促执法主体落实责任,增强法律实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张柏青代表说,当前社会上存在诚信价值观偏移甚至缺失等不良现象,全社会诚信建设亟需加强。各级政府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进行诚信执法,避免政策朝令夕改;各级司法机关要对违背诚信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各级人大及常委会要对执法诚信、司法诚信进行监督,以诚信政府、诚信司法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推进人大工作创新,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依法治国,必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陈凤翔代表说,要适当延长常委会会议会期,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人大要在反腐中发挥作用,运用好宪法、预算法、监督法,采取立法、监督等法治手段惩治和预防腐败;应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考察国情民情提供制度、资金、时间等方面的保障和便利。敬大力代表说,从四中全会加强法治建设、发挥立法引领作用的要求来看,立法的数量不够,存在时间少、任务重的问题。目前常委会会议审议是一年6次,只有40天左右的时间来审议法律。为保证审议时间,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需要时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姚胜代表说,要进一步探索创新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方式,对预算审计问题较多的部门开展专题询问。王文童代表说,对预算的审查,建议增加时间,同时对审查中代表提出的问题,可举行专场的解答会,推举代表提问,由财政部和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作权威说明;要提高监督实效,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和社会高度关注的资金,如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开展询问和质询,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效益。章锋代表说,营造法治环境,遏止法治乱象,改变违法成本太低的问题;重视文化建设,增强民众向善信仰;加强代表管理,建立考核机制,促进代表参政议政;适应新的立法法的实施,加强人大专委会和常委会能力建设。王光国代表说,要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改革,发挥基层人大作用,传递百姓呼声;开展代表培训活动,提高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多到基层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实情,正确决策;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杨先龙代表说,要发挥基层人大尤其是乡镇人大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应分设且专职;加强对人大尤其是基层人大经费和活动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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