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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新作为 ——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扫描
2015年第1期 —— 本期焦点 作者:陈国荣 詹金灿

       这是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时代特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历史背景,给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目标新任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改进人大工作,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正在成为人大工作新常态。

  新常态、新使命、新作为。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承载全省人民的期待和重托,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作风,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谱写了浓墨重彩的时代华章,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了新贡献。

推动支点建设新跨越

2014926日,引江济汉工程正式通水通航。滔滔天河涌汉江,为湖北人民奔向富强开辟一条新航道。80万吨乙烯、武汉联想、神龙公司、武石化等大项目如基石,垒起经济新高地。荆楚大地砥柱中流,勾画崭新风景。

  人大监督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年来,常委会始终紧紧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总目标,切实加强对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为湖北改革发展尽心竭力。

  “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是湖北发展的重大战略。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全省服务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全省金融服务经济发展、交通规划与交通建设、开发区工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推动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保证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适应经济新常态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关键。常委会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强化计划执行,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开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对“三农”等投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督促政府优化投资结构、加强投资监管、提高投资效益,确保“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事关湖北发展的重大问题。常委会2012年制定《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2013年开展执法检查,2014年听取执法检查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通过跟踪监督,督促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201411月,在武汉务工的天门青年柯海欣喜看到,他们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也被纳入了公积金缴存范围了,在城镇“安居”落户有了新的渠道。这是湖北住房公积金“新政”带来的普惠效应。湖北公积金“新政16条”在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方面明显放宽,对低收入等群体作出明显倾斜,低收入困难家庭甚至可以用公积金缴纳物业费。

  这是人大监督推动政府工作、推动惠民政策落实的典型体现。住房公积金事关民生,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省人大常委会将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了年度监督计划,开展专题调研,督促解决目前存在的待遇不公、惠民政策不落地、资金运营效率不高等问题,推动了省政府“公积金新政16条”的加快出台。

20145月,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采访的记者看到这样一组数字:全省种植业产品可追溯规模达26万亩,追溯产量达到20万吨;畜禽产品可追溯规模达1042万头(),追溯产量达到9000吨;追溯范围已覆盖谷物、蔬菜、水果、茶叶、生猪、禽蛋、水产品、油脂等主要农产品。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从2011年起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分别达到98.5%98.8%99.2%2010年至2013年,省政府连续4年与各市()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促进了全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而农产品质量安全又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基础。2014年是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的第四年,围绕“源头监管舌尖上的安全”,实现涉农部门全覆盖,督促强化对群众关心的“三品一标”认证管理、“放心粮油”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又取得新进展。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人大工作的目标和追求。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省人大常委会积极顺应群众幸福期盼需求,紧扣民生民意,强化对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卫生等工作的监督,促进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推动全省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提高,为幸福湖北增砖添瓦。

助力生态环保新家园

201412月,住在咸宁斧头湖边的居民老刘看到了变化,以前让湖水变臭变黑的珍珠养殖围网都拆了。下半年以来,咸宁市全面清除斧头湖珍珠养殖,目前已拆违3400亩。

  当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咸宁市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斧头湖泉水湖垸有养殖珍珠现象,要求限期拆除。同时,我省湖泊围网养殖相当严重,斧头湖、西凉湖、长湖围网围栏养殖占湖泊的面积达到60%80%,严重污染湖泊。

  为此,20149月底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近两年来的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农业厅负责人回答询问时回应,已下发《关于推进湖泊拆围工作的意见》,全省各大湖泊已拆围35万亩。荆门、沙洋也启动了长湖拆围工作。为推进湖泊保护,我省将争取国家资金,加强配套政策和措施,用3年时间,基本上让全省14个市州、40个县市区的5000多户渔民上岸、安家。

  江河是大地的“血脉”,湖泊是陆地上的“珍珠”。湖泊保护是“千湖之省”的重大关切,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湖泊保护法规,为湖泊保护划定了“生命线”。2014年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并结合审议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对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媒体曝光,坚决督促整改,敦促用“铁的手腕”治湖,力争“一个湖泊不少、一分水面不减”,湖泊保护由过去“形态保护”变成“生态保护”。

  大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以绿色为标志的碧水、青山、净土、蓝天,是全省人民的美好愿景和热切期盼。常委会切实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监督,持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先后作出《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其实施情况的报告》,批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将《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加强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维护公平正义新关切

  公正司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公平正义,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难点。省人大常委会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些重大问题,深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湖北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六个试点省市之一,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治理改革的重中之重。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法院和检察院不断改进工作;支持司法机关注重人民性,去除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协调相关专门委员会抓紧制定司改工作子方案,加强调查论证,共同推进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

  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的新途径,首次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初步形成了人大代表提出问题——司法机关研究处理——权力机关评价工作完整的人大司法监督工作链,打好“组合拳”,积极回应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和公平正义的关切。制定出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省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办法》,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针对群众来信来访多、积怨多、矛盾纠纷多的问题,常委会坚持依法接办、转办、督办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化解不和谐因素,既保障了群众合理诉求,又维护了法律尊严,促进了社会大局稳定。

 

致力实践发展新突破

       “审计报告出来之后,我看了感觉很震惊、很内疚、很自责。我们将实施‘十个一’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整改落实。”这是省扶贫办主任杨朝中回答委员询问时的表态。

  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询问中,张继年委员提问剑指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骗取、挪用、超范围使用等问题。很多接受询问的厅长都感到,委员们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直接发问“不讲情面”,专题询问更实了。

2014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三次专题询问,这是开展专题询问最多的一年。每次专题询问,分管副省长和相关部门的厅长都要到会接受询问、听取意见、回答问题。同时,在方式上也进一步创新。9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列席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天门市净潭乡乡长刘娟成为“发问”者之一。专题询问的主体逐步扩大到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代表,直接扩大了影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题询问还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湖泊保护的专题询问现场播放了“暗访”电视纪录片,“图文直播”湖泊现状,既有一湖碧水的生态美景,也有污染严重的触目惊心,接受询问的省直机关负责人连称倍感压力、责任艰巨。

2014年是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创新之年、活力之年、丰收之年。一位省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如此感慨。在预算审查工作中,首次建立预算执行在线监督系统,实现预算信息实时联网、实时监督、全程监控。首次以“一企一预算”的方式审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社保基金预算首次报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查,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的框架已经形成。首次将22所省属高校预算纳入部门预算审查范围,实现了省直部门预算审查全覆盖。预算监督由阶段性、粗放型向连续性、精细化转变,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由“审计整改”向“审前纠正”转变,对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规范预算执行、管好“钱袋子”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创新是活力之源,创新也是人大工作新常态的典型特征。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致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制定人大工作机制创新实施意见,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让人大监督工作更加富有时代特色、更加充满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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