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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督办机制 提高办理实效
2014年第12期 —— 调查研究 作者:◆ 文/严欣友
县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对办好所提建议的高期望,给县人大常委会的督办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近年来,京山县人大常委会树立创新作为的理念,以代表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在引导代表提好建议、交办好建议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建议办理工作督办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近三年来,县人大代表先后提出建议313件,办理满意率达到91%,基本满意率为7%,不满意、基本满意率逐年下降,代表履职积极性明显增强。实践中,主要探索建立了六项督办机制。 一、建立分线督办点评机制 即每年在代表建议交办2个月后,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政府对每一位副县长分管部门的办理工作开展分线集中督办检查,了解各办理单位的办理进展情况,集中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一方面,由参会人大有关领导对每个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逐一点评,指出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另一方面,对一些需多个部门配合、责任划分不准确的综合性办件,要求政府牵头办理并协调责任到位。近几年,县政府对30多件跨领域、主会办单位职责不明的办件进行了重新协调,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如2011年,在分线督办检查中,县人大常委会发现《尽快将京山建设成全省生态文明县的建议》办理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主要原因是主办单位县环保局在牵头协调发改、农业、林业、建设等部门工作中难度大。针对这一问题,县政府对主办单位进行重新协调,形成了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合抓的办理机制,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办理,今年5月,京山荣获湖北唯一的“省级生态文明县”称号。 二、建立主任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每年从代表提出的建议中筛选出8至10件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分别由县长、副县长领衔办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进行督办。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协调、组织视察、跟踪督促,以重点建议的办理推动整个办理工作进程。近三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29件建议实行了主任领衔重点督办,有效推动了“限鞭禁麻”、铁合金厂搬迁、罗店富水大桥建设、工业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城区殡仪馆搬迁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强烈的建议办理落实,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建立办理工作“三轮”报告机制 每年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列入当年监督计划,分别在每年8月、12月的常委会会议和年底的县人大会议上三次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在12月的常委会会议上对代表重点建议单项办理情况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对不满意的办件,交由报告机关重新办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再次报告办理结果。如2010年在听取县政府关于惠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建议办理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县政府整治行动迟缓、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报告被评定为不满意档次。测评结果引起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加强了惠亭水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力量,加大了整治力度。当年采取强力措施搬迁了年出栏万头生猪的龙王猪场,关闭了京兰水泥厂粉磨站,拆除了2处违法拦库养鱼堤坝,使群众反响强烈的几大重点污染源得到彻底解决,整治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四、建立办理结果满意度复核机制 在以往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一边是政府部门反馈的高办结率和高满意率,一边却是少数代表年年签满意而心里不是真满意的“被满意”情况,也有办理单位确实尽了力,因多方面原因限制不能办或没能办完,代表不满意的情况,对办理结果没有一个公正的评价机制。为此,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实施了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复核机制,由过去评定办理结果以办理单位反馈为主,改为现在的以人大常委会走访代表复核结果为准。即每年办理工作结束后,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建专班,分组上门同提建议代表见面,当面听取意见,现场进行核实。复核中,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部门办理态度端正,工作尽责但确因条件限制年内无法办理到位的办件,主动与代表进行沟通交流,理性分析产生的原因,作出解释说明,争取代表的理解,确保办理结果评判的公平公正。与此同时,将复核结果及时向政府反馈并督促对不满意和基本满意建议进行整改,促进了办理工作的真落实、真满意。如新市镇县人大代表胡兰华2010年提出《关于将新市城区殡仪馆外迁的建议》后,因多方面的原因办理工作无进展,主办单位民政局回访时,她因碍于情面当面签了满意,而内心不是真满意。此后连续两年她又提了相同的建议,2012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复核时,发现该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并不满意,最后评定为不满意档次,引起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此建议办理纳入了2013年政府的十件实事,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城区殡仪馆顺利外迁,解决了长期扰民的难题。近三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将复核检查出来的7件不满意、29件基本满意建议交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办理,给了代表一个满意的交待。 五、建立刚性监督问责机制 实践中,县人大常委会对社会关注度高而代表对办理工作很不满意的建议,探索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等刚性手段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2009年,在半年走访县人大代表活动中,县人大代表向祥斌反映,他所提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急需完善的建议》,办理单位既不与他见面,又没有任何进展,且合管办主任态度很差,说话很难听,向祥斌代表对此十分不满。为了维护人大的权威和代表的合法权力,在调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卫生局局长进行质询,由11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了关于对县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急需完善建议办理工作的质询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卫生局局长进行了质询,卫生局局长诚恳回答了委员提出的问题,并向代表当面道歉,县卫生局党委对办理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此后,县人大常委会跟进检查督办,建议办理最终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通过质询,卫生局局长充分保障了代表依法履职,树立了人大监督权威,有力地推动了建议的办理工作。为了加大办理工作督促力度,今年县人大常委会拟在年底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部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以此进一步推动建议的办理落实,让代表更满意。 六、建立跨年度跟踪督办机制 每年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进行分类,对当年无法办结或条件限制不能办的办件制订分年办理计划,实行建议办理跨年度跟踪督办机制,督促政府及部门对历届未办结的建议一办到底,落到实处。近几年先后有城区殡仪馆搬迁、惠亭水库保护等7件代表建议通过人大常委会再督办得到解决落实。如代表多年前提出的维修改造新市至石龙旅游公路建设的建议,虽然前几年就纳入了县“十二五”建设规划,但因工程投资过大、地方配套资金难落实等因素,一直未开工建设。通过跨年度持续跟踪督办,今年县政府将这条公路建设纳入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投入8000多万元进行改造,预计明年初可竣工通车,使代表多年提的建议得到办理落实,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作者系京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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